阳明先生在庐陵
王阳明(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字伯安,号阳明,世称阳明先生,被誉为中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个圣人。明正德五年(1510),在贵州“龙场悟道”后的王阳明履新吉安府庐陵县(今吉安市)知县。从此,王阳明与庐陵结下不解之缘,庐陵也成为阳明心学首次实践的地方。
在庐陵的七个多月时间里,王阳明“为政不事威刑,唯以开导人心为本”,减税息讼、保甲防火、乡约教化,卧治庐陵而百务具理、百废俱兴,对当地产生了深远影响。
减税息讼
“正德五年三月十八日,本职方才到任,随蒙府差该吏郭孔茂到县守,并当拘粮吏陈江等,著令领价收买。据各称,本县地方自来不产葛布……无产县分,量地方大小,出银解送收买,本县奉派折银一百五两……”
据王阳明《庐陵县公移》记载,王阳明上任的第一天,府衙就派员催缴葛布税,还将陈江等几位粮长和里长拘留在县衙。原来这是官府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贪官奸吏的欺诈诛求、贪赃枉法。
这对于从小立下圣贤之志,经历廷杖、牢狱、龙场悟道的王阳明来说,是绝不能容忍的。
王阳明查明,早在正德二年,一位姚姓的镇守太监就案告布政司,凡出产葛布的县,必须按时采办葛布;不产葛布的县,按照地方的大小,交银两收买葛布。庐陵县规定交折银一百零五两。
但到了正德五年三月,竟又另加派一百零五两。加上其他无名杂赋如岁半料杉、楠木、炭、牲口等项,由旧额的三千四百九十八两加派到一万余两。
当时正值庐陵旱灾火灾频发、疾疫大作,乡民有的阖门饿死,有的家断炊烟。上级官府却加紧催征,致使乡民大量逃亡,流离失所。
王阳明心中不禁沉重起来,国家之事,不就是这样败坏的吗?照这样下去,老百姓哪里还有活路!
一天,王阳明正在查阅案卷,忽然听到外面呼天喊地,原来是一千多名乡民冲入县衙,请求知县替他们做主,减免无理摊派。
王阳明看到这些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乡民,热泪盈眶,竟说不出话。他挥了挥手,让乡民们安静,掷地有声地说:“乡亲们,本县刚刚到任,尚未完全体察民间疾苦。但是加派这件事,我已经查明原委,一定会如实上报申请减免!”
第二天王阳明就将《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上报吉安府和江西布政使司,请求免除镇守中官加给本地的不合理摊派。几天后,上级下文,对加派的银两全部蠲免,庐陵乡民一时间欢天喜地,对王阳明感恩不已。
王阳明上任前就听闻庐陵有“袁筠赣吉,脑后插笔”之说,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就在摊派一事刚解决不久,衙门每天有上千人涌进来送诉状。看过之后王阳明哭笑不得,都是些子虚乌有、鸡毛蒜皮的小事。
王阳明决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写下《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书》,“庐陵文献之地,而以健讼称,甚为吾民羞之……”果然,来送状子的人少了很多。
王阳明深知,对于“好讼”成风的庐陵大地,《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书》只能短期奏效,社会风气的好转还需法治和社会教化兼施并用。
乡约教化
当时,好讼、民困、盗行是庐陵的三大社会弊病,王阳明认为庐陵文风昌盛,可以通过教育引导来改善社风民风,引导民心向上向善。
在《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书》一文中“自余宿憾小忿,自宜互相容忍……吾非无严刑峻罚以惩尔民之诞……”王阳明向大家说明了不用严刑峻罚来惩治讼民的原由,希望用仁义礼让来劝导他们,互相宽容,息讼罢争。
他亲自询访里役,考察各乡贫富奸良之况,讼争冤忿之实。稽考国初旧制,命各乡慎选出里正三老,由他们负责讼事,坐审讼案,委屈劝谕开导讼民,化争为和。
王阳明还恢复了明初设立的“两亭”制度,要求里老重新负担起教化乡民的责任,并要求家长对子弟进行管束和教育。在“旌善亭”对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坏人坏事公开批评谴责;在“申明亭”进行民间纠纷调解,讲明法制,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还恢复了庐陵自宋代就有,但明中叶以后日渐废弛的乡约,强调“夫乡邻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注重用礼义化民,行孝悌忠信来正人心,感化引导民心向善。
面对当时出现的疾疫,王阳明三管齐下:一方面遣医生下到各乡,疗疾治病,官给医药,消灭流行疫灾;一方面命三老下到乡井民户访病问疾,劝乡民行孝悌之道,讲信修睦,疾病相扶持,贫饥相互帮助;另一方面又组织庐陵城里德高望重、敦义孝行的“父老”下到各乡慰劳抚恤,劝谕乡民行孝悌仁爱,送给汤药,施舍饭粥,做到户户家庭敦睦,村村乡里和谐。
保甲防火
比较棘手的问题还有防盗治盗。王阳明没有到处搜查盗贼的下落,而是从自我防护做起,强化明初建立的里甲制度。
即推行保甲法,防盗禁盗,县城内十户为一甲,乡村以村为单位,十甲为保,保甲相连;还要求平时邻里和睦相处,患难相恤,如遇“贼盗”,则相互救援。这不仅有效控制了当地盗匪,也成为后来王阳明在赣州、南安等地推行保甲制度的预演。
王阳明在防盗治盗的同时又大力纾救民困,全力抗旱防火。
民间传说庐陵是火神爷的居地,是“火城”,所以火灾特别多。庐陵县城的民居,都是木质结构,并且十分密集,房屋之间没有砖墙相间,没有火巷相隔,加上街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就是连烧成片。
当年四月以来,庐陵连发旱灾,又发火灾,眼看夏收无望,官府却变本加厉征收钱粮,勒民限期交赋。
王阳明立即发布一则《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书》:“今天时抗旱,火灾流行,水泉枯竭,民无屋庐……请罪于山川社稷,停催征,纵轻罪……禁民间毋宰杀酗饮……”
王阳明主动揽责,自责不称职,才获怒神人,并斋戒省咎,停止征税工作,释放请罪的犯人。同时告诫全县百姓“解讼罢争,息心火,勿助烈焰”。
王阳明还以火灾为借鉴,从改造街道、建立火巷入手,加强火灾防备。他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凡临街建筑,均退地三尺,以拓宽街道,建立防火带;临巷居民建筑砖墙,以断火势。同时,城中大量打井,作为消防水源,并加强防火巡查督察。还教民扩造街道,建设火巷之法。
一系列治理举措实施下来,庐陵社风民风得到极大改善,王阳明的思想也深深第渗透到地方文化中。
庐陵诸多的乡规民约、家族家规中,不少以“阳明先生曰”为指导,把“正心术”置于首位,教化了民众,形成了庐陵“家孔孟人阳明”温良恭俭让的淳朴民风。
贬谪龙场三年,王阳明深深体会到底层民众的苦与乐。在庐陵,他将“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知行合一”的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时时处处都能一针见血看到问题的本质,从人心人性的角度出发,尊重客观事实,践行“亲民”,在庐陵的实践中检验出“心学”经世致用的强大力量。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纪委 蔡玫 肖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