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不与白衣同
“天子不与白衣同”,这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一句经典名言。话说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家的一个奴仆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犯下大罪之后躲在京城洛阳主子家里,使官吏无法逮捕他。后来,湖阳公主出门,这个杀人犯陪同乘车,洛阳令董宣得到消息,专门在夏门亭等候,拦下马车,大声数落公主的过错,然后依法将这个奴仆就地正法。
湖阳公主自从弟弟当上皇帝,哪里受过这等委屈?马上回去找刘秀告状。刘秀大怒,立即把董宣召来,也要将他“就地正法”。董宣说:“我希望说一句话之后再死。”这个要求不过分,刘秀同意了。董宣说:“陛下复兴汉室却纵容奴仆杀人,将怎么治理天下?不用你‘正法’,还是让我自杀算了!”说罢一头撞向柱子。刘秀醒悟,于是改让董宣向公主道个歉就算了,以此让她找个台阶下。然而,董宣也是有性格的人,宁死也不肯低头认“错”。无奈之下,刘秀只好作罢,不再追究此事,并对董宣赏钱三十万作为奖励。湖阳公主不高兴了,还想对弟弟来个激将法:“早年你还是平头百姓的时候,就曾窝藏逃犯,而且使官吏不敢上门寻找;现在当了皇帝,反而奈何不了一个县令?”刘秀不在乎姐姐讥讽自己“魄力越来越小”,笑着说:“天子不与白衣同!”(详见《资治通鉴》第四十三卷)
刘秀的原话,按现代的说法,有点“领导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味道。当然,你不能理解歪了。同样这句话,现今有极少数人,骨子里的潜意识是领导干部比普通百姓高明能干,应该搞特殊化,在各种待遇上应当和普通百姓有所区别,否则就是降了格——本质上是歧视老百姓。刘秀的意思,按当时的情景来分析,当然是说当了皇帝要讲大局,要讲法纪,而不能像过去做老百姓时那样违法窝藏逃犯、威胁国家干部。一句话,当了领导,受到的约束应当更多,承担的责任应当更大,做事不能太随意、太任性。
这句话放在民主国家来说,是很有市场的,而且成为人们(不管“天子”还是“白衣”)的共识。比如,在民主国家,当你是一个普通百姓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可以追逐低级趣味,可以自私自利,当然也可以偷懒、发牢骚等等;但是你一旦成了掌握公权的公众人物,对不起,你在享受了某些特殊权利的同时,也将失去另一部分权利,比如一定的隐私权、肖像权等等,而且,不允许追逐低级趣味,不宜去灯红酒绿的场所(尽管是合法的),说话不能信口开河……总之,你要当公众人物,要超出普通人群,你就必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必须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起到表率作用(这也是民众的要求),必须有舍得吃亏的精神,否则你只好回到普通人群中去。这就是权利与责任的对等。
刘秀当然不懂民主,也不可能思考民主问题,推行民主制度。但他懂这个道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见识远超一般的封建统治者。
有“意思”的是,两千年前的封建社会,刘秀说“天子不与白衣同”,两千年后的现代文明社会,一种与之意思相反的观点正在悄然流行,那就是“领导干部也是人”。这不,据报载,前不久,重庆大足县万古镇党委书记等4名领导乘公车经过石马收费站时,拒缴通行费并与收费员发生冲突。一当事人承认双方发生推搡,但认为“领导和公务员也是人”,言下之意,此乃人之常情,不值得新闻媒体大惊小怪。这名当事人所说的话很有代表性,“领导也是人”,现在也是一句“名言”了(遗憾的是,不知其“著作权”该属于谁),而且得到许多人的认同(不仅仅是用来开玩笑的),甚至成为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漂亮借口。
领导干部当然也是人,不过,应当是比普通群众要求更高的人,堪称表率的人。文明史推进了两千年,人们的素质怎么说也该提高了若干个档次了吧,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连两千年前的古人都不如,是不是太不应该了,是不是太应该想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李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