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大贪敛财6000万何以令人喷血?
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而范增玉涉案事项大多与此前已受审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有关。
至于范增玉被指控犯诈骗罪,也与丁羽心有关。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领导或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骗取。(2014,1,9“新华网”《“丁书苗案”再曝“硕鼠”:范增玉敛财6000万出庭受审》)
见过贪的,但没见过这么贪的;听说过贪官,但没听说过如此不可思议的贪官。堂堂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竟能令坑蒙拐骗达“炉火纯青”的境界,竟将自己“扶”成一个“千万富翁”,不由得人们不喷血。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此君是如何令人喷血的?
坑。国务院成立扶贫办,顾名思义是集全国之力,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尽力募集扶贫款,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然而作为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竟可以借党和人民赋予的地位和权力,一次次“坑”着扶贫款。如果说“将丁羽心向扶贫办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据为己有”这样的贪污行为,已经令人目瞪口呆。那么“先后38次向丁书苗索、收4000余万元”这样的“大手笔”,更是令人喷血不止。
蒙。丁羽心何以希望参与扶贫项目?道理不很简单?不就是想借此树立“正面形象”,用“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扩大影响,为自己披上一身“行善积德”的漂亮外衣,然后为获取更大的利润打开方便之门?然而可能连丁羽心自己都没想到,她被38次索要的钱,却根本没有进入扶贫的专项基金,而是一次次流入了范增玉自己的腰包?这样的动作,不说明连丁羽心也蒙在鼓里?不说明她是被范增玉所蒙骗?将4000万原本该是的扶贫款,以“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化为己有,怎么能不令人喷血?
拐骗。报道中“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领导或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骗取”这样的描述,不说明全是诈骗行为?堂堂党员领导干部,竟连这样下三滥的事都能干,怎么能不令人喷血?
如果说范增玉的坑蒙拐骗,已经令人喷血。那么他的狗胆包天,不怕自投罗网,更是令人喷血不止。按理说,在丁羽心身上捞了4000余万元钱之后,当听说丁羽心先是“被有关部门调查”,后来竟“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唯恐避之不及?不得去办自己的“后事”?但他却偏偏不信这个“邪”,反而干出“2010年12月间,范增玉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另一笔则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范增玉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这样的事来?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那么大款项的“账目往来”,不是自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不叫自投罗网?
何以令人喷血?就因为一个“钱”字,竟令自己如此疯狂?竟如此收不住手?什么道德良知,什么党性教育,什么党纪国法,什么家事国事,竟一古脑儿可以全然不计?坑蒙拐骗的下三滥已不必说,竟非得来一个“飞蛾扑火”?非得将自己送上审判席?胆大得可以自投罗网?就这样,还能令人不喷血?
何以令人喷血?6000万元是一个大数目,动辙上百万元、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款项往来,不是一个个大数目?几十次的款项往来,而且全得进了范增玉的腰包,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上级领导、纪检部门、金融部门等等,全都“耳目塞听”?监管二字竟无影无踪?就这样,还能令人不喷血?
何以令人喷血?范增玉的能成为6000万元大贪,竟一个人能办成?范增玉的能成为6000万元大贪,从为官之日起就狗胆包天?范增玉的能成为6000万元大贪,竟能“如入无人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