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丘北县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5件
清廉网讯(杨凤金 王灵惠)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5件,立案审查9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件8人,以“保护伞”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1件1人,了结4件4人。
该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能力,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重拳出击、精准打击。
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全面压实全县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和政法机关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对排查结果进行签字背书、负总责,自查零报告的单位和部门经再监督再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彻底解决相关部门线索排查工作“排而不查”、“查而无果”的问题。
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紧盯农村基层主战场,强化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力度,主动下沉一级,整合机关纪检监察室、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和12个乡镇纪委资源力量,启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深入基层一线,走村入户,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风问题。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横向联系,双向开展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历年来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108人认真仔细进行了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对历年来被公安机关处置的黑恶势力案件涉案人员200余人逐一排查其背后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彻底深挖问题线索,通过双向摸排,共排查出问题线索11条。
制定《丘北县纪委监委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督战组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一竿子插到底,直奔乡镇、直赴村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个别对象访谈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及12个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及时约谈履责不力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定期召开破“网”打“伞”专项工作推进会,实行“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度,统筹推动落实。
聚焦短板,做足功课,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线索排查、研判处置、审查调查、“反腐清伞”4个工作组,重点从政法机关“有案不查”、“查而不严”、“枉法裁判”、“履职不力”、“信访遗留”、社区服刑(矫正)人员监管等问题入手,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照“三个绝不放过”原则,实行专案专办,快办快结。对有影响、有阻力的重要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直接指挥;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直接查办。建立问题线索管理督办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实行倒排工期,加强对案件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切实将压力和责任层层传递,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结合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坚持精准定向巡察内容、精准锁定巡察对象、精准查找存在问题的工作思路,组建专项巡察组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和其他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等问题;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玩忽职守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面对面直抵一线,精准发现问题。
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持直查快办、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采取包案负责、挂牌督办等方式,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领域、哪个级别,不管背景多深、‘靠山’多硬,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谈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态度坚决,下步还将继续保持认识高度不减、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打击强度不减、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减、深挖保护伞的精度不减、找出问题的深度不减、宣传广度不减的工作态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