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州泰顺人大主任一审获刑13年 涉温州立人案
10月25日下午,浙江温州瑞安法院对原泰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而据了解,钱某还涉及立人集团非法融资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钱某利用担任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58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在县市人大代表选举、58省道改建工程招投标、房地产项目开发、机拌商业混凝土业务推广、立人集团非法融资、人事调动、干部任免及其他案件处理等方面为薛某、董某、饶某、翁某、毛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薛某等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7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钱庆法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泰顺县政府通报立人集团负债额共计59.587亿元。是温州涉案金额最大的民间借贷案。
根据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核查,“立人”集团民间融资账面负债共计 50.7520亿元,其中立人集团本部及各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账面债权合计40.2984亿元,外地“立人”子公司的民间借款合计10.4536亿元。另有“立人”集团全资或控股公司所属项目共欠银行贷款2.078亿元,应付工程材料欠款1.7530亿元,其他债务5.0040亿元,该三项合计8.8350亿元。以上合计总负债59.587亿元。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介绍,随着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深入,债务情况或将有所变动。
政府方面及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同时首次公布了最新债权人人数。根据申报,截至4月16日,共有5797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笔数为13079笔,对分户情况进行合并后,申报债权人数5562人,申报本金金额为42.575亿元。集中申报工作结束后,尚有部分债权人陆续前来申报,申报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同时,有少数债权人因种种原因未申报。有关方面告知,实际债权人逾7000人,有些3-5万元的小户是“捆”在一个大户名上不能以独立债权人登记。(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