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务大咖相会 “Get”审理新技能
与业务大咖相会 “Get”审理新技能
——全区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心得
6月10日至16日,我参加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满洲里市举办的全区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全员参与授课,并邀请中纪委案件审理室领导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予以授课,全区200余名案件审理干部参加培训交流。此次培训对中纪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对政治意识、法治思维的培养做出了正确引导,对纪法业务、“四种形态”运用进行了专业指导,本人受益匪浅。几点启示,与大家共享。
需深刻理解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
作为审理干部,必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将“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敢于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找问题,准确辨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避免以违反工作纪律定性政治纪律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突出政治审理。秉持公心审理审核,坚持守责、尽责、负责,防止自身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执纪执法简单化、随意化、扩大化。
需深刻理解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地位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最后一环,案件处理的最后“关口”和“出口”,同时,也是对外展示形象的 “窗口”。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所以,案件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案件质量核心标准和案件质量八条基础标准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需要我们切实把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结合起来,证据标准就高不就低,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标准,不能规避矛盾,要勇于、善于提出审理意见,聚焦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提前介入审理、形式审核、退回补充调查、退回重新审查调查等措施,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职能。
需将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案件质量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除了审理部门的努力,更需班子和办案部门的支持和理解,不能片面地将“快查快审快结”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准,防止出现“重速度轻质量”、随意挤压占用审理时间的问题。杜绝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定后审”“不审即定”。
需掌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
首先,要有准确把握适用形态的能力。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站在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不能主观片面或者抓大放小。其次,要有准确把握证据标准的能力。要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准确区分性质和责任,把握好错与非错、此错与彼错的界限,摈弃“差不多”思想。再次,要准确把握形态间转换的条件,综合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后,精准分析本人认错悔错改错态度和其他从轻、从宽、从重等情节,无论从宽还是从重都要有事实和法规支撑,不可功过相抵,不能标准随意、飘忽不定甚至搞人为变通,随意转换。最后,要有准确把握处理尺度的能力。大处着眼,从政治和大局出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会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把本地区本部门的政治生态分析清楚,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小处着手,细致审核事实证据,把握性质认定,避免出现定性不准、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重畸轻情况。
下一步,将以此为指导扎实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内蒙古突泉县纪委监委 郭江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