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力“罩”着别人,最终“罩”不住自己
本网讯(朱宗林)“我在想别人财物的同时,别人也在寻求我手上的公权,我没有把组织交付我的公权用在除暴安良和服务群众上,却伙同这些不法商人从事非法利益交换,正是有了这种赤裸裸的交换,让我在执法过程中畏手畏脚,不敢像以往一样大胆执法,因为我担心严格执法会将我们之间违纪违法的事实暴露出来。我愧对入警誓言,愧对这一身威严庄重的警服,更加愧对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北郊派出所原副所长高洋在自己的悔过书中这样写到,虽然他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根源,但一切都悔之晚矣,等待他的将是纪律和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一次”失守,心理扭曲走向腐化
“高警官,你帮我们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事成之后我会给你们一定好处费。”在2011年一起因采挖乌木引起的纠纷现场,当事人这样告诉出警的时任大兴派出所副所长高洋。
面对当事人要求,高洋认为对他来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最终他帮助当事人“圆满”处理好了乌木纠纷的问题。事后高洋与当事人在饭桌上“觥筹交错”,面对当事人兑现的“好处费”,高洋理所应当地将其收入囊中。
当事人的这笔“好处费”突破了高洋从警多年来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第一次”。当时高洋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钱来的太容易了,只要利用工作之便,出警的时候稍稍“处理”一下,就可以轻轻松松得到得到一笔“外快”。随着“第一次”防线的失守,高洋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渐渐开始扭曲起来,把党纪国法都抛之脑后,一步一步的走向腐化,殊不知“觥筹交错”时,饮下的每一杯酒都是为自己酿下的苦酒。
接二连三,腐化的路上越滑越远
有了“第一次”,高洋面对不法人员提出的帮忙处理群众报警要求,他都欣然的答应了。在高洋一次又一次为不法人员“处理”好纠纷的同时,他不自觉地成为了不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保护伞”,为他们的非法勾当“保驾护航”。出警走过场、帮忙打招呼……有高洋‘罩’着,这些不法人员也就更加有恃无恐,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敲诈勒索,一次一次的挑战法律,并形成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高洋包里挣到的“外快”一笔、两笔……慢慢增加,并与这些黑恶势力交往越来越深,纠缠越来越紧,吃喝玩乐、收受钱物、合伙做生意、共同放贷收取高额利息……
案件不了了之,原来事出有“因”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高洋已忘记了自己当初的入警誓言,“人民警察”的身份早已被高洋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
正因为高洋与不法人员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往来,执法公正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2014年,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高洋再次耍起了徇私枉法的把戏。为了避免与不法人员之间的非法勾当暴露,高洋隐瞒事实真相,帮助不法人员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并以得到受害人谅解为由中断案件侦查。
从警16年,多次受到先进表彰的高洋,本应该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但在利益诱惑面前,他却将“扫黑除恶”变为了“保黑护恶”,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谋取私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
用权力“罩”着别人,最终“罩”不住自己。2018年4月23日,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监委对高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20日,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给予高洋开除党籍处分,雅安市公安局给予高洋开除公职处分,雅安市雨城区监委将高洋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纪委 责任编辑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