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见底”,答复才有底气
开展信访调查,答复举报人,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是经常的事。要做到既对被举报的党员干部负责,又确保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理解和满意,需要我们下足功夫,真正让调查“见底”。
前不久,街道纪工委收到了一件区纪委转办的信访举报件,主要是反映某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某在社区农民建房审批上搞暗箱操作、不按规定公示,以及在村民陈某建房时收取财物的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街道纪工委初步掌握了信访件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和调查组的同志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重新进行梳理,把可能成为疑点的情况一一罗列出来,开展补充调查。通过第二次调查,我们判断:信访调查工作实事求是,调查对象和内容较全面,整改措施也比较到位,具备了答复举报人的条件。
随后,我拨通举报人电话,开始就其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一一进行答复。
话音刚落,举报人就开始质疑:“社区建房真的开会研究了?”
我语气肯定地答道:“调查组事先没有打招呼,就直接到社区查阅‘两委’会议记录,而且查阅的是近两年的建房会议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内容、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都非常清楚,不可能有假。”
举报人第二个问题立马又抛了过来:“为什么只是几个村干部坐在一起研究却不让群众参与?”
我又答:“据了解,当时社区已经按照街道要求请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参加了。此外,我们也建议社区在今后的工作中邀请村民代表共同参加。”
前两个问题都有落脚点,举报人又说:“反正我没有看到建房公示。”
“调查组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里看到了公示后拍下的照片,而且也是不打招呼直接调取资料的,这一证据应该是成立的。”我坦然回复。
举报人立即反驳:“就算社区公示了,可能只是把公示材料贴到公示栏,拍下照片后又把它撕了。为什么公示后不能让组长喊村民来看看公示?!”
我耐心解释道:“您说的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我们调查要讲证据,不能靠想象来推定。当然,可能的确有一些村民平时不留心看公示栏,没有看到建房审批情况公示。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反馈给社区,今后再遇上这样的情况,可以让组长挨家挨户告知一下。”
眼看举报信中第一个问题再没有疑点,举报人开始问下一个问题:“陈某家有房子,为什么社区还给他家批建房子?”
我将陈某家批建40平方米的过程,包括前因后果及街道其他社区都是同样做法、并无“例外关照”的情况,详细向举报人介绍,并告诉他:“我们前几天已要求相关部门去现场对新建房进行了测量,发现新建的房屋有60多平方米。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和街道城管将限期对陈某家多建的20多平方米进行拆除。”
听完我的回答,举报人终于解除了疑虑,他感慨地说:“没想到你们调查得这么仔细,我对你们的答复十分满意!”
听到这里,我也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此前的深入调查没有白费。
回顾这一信访举报件的答复过程,在暗暗佩服这个举报人质疑精神的同时,我也在想:如果我们的前期调查不够彻底,没能理清脉络,我们的答复能过关吗?在答复中能有底气吗?能让举报人心服口服吗?调查的质量,不仅仅会影响问题的处理,如果一些问题经不起举报人质问,那将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的信任,甚至引发更大的矛盾。因此,只有把握好信访调查的客观真实性和全面关联性,锲而不舍让调查“见底”,才能最终处理好问题、答复好举报人、化解好矛盾。(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纪工委书记 范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