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偶得:“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可一肩挑
前些年,纪检监察机关在招商引资、环境整治等不少工作中都冲到一线,与职能部门并肩作战。干活的时候是“千手佛”,出问题的时候则成了“挡箭牌”,可谓是出力不讨好。去年以来,中央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真正给总帮其他职能部门种“责任田”的纪检监察机关解了围。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有责任、有义务使“三转”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运行规则。
今年初,街道辖区的浦珠北路北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工作分工表下来后,我一看,职能科室又按往年惯例,让我牵头负责一个社区的拆迁工作。我拿着分工表,来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向他详细汇报了中央纪委“三转”要求,介绍了省、市纪委关于“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的“铁规”。
“我支持你,纪工委书记抓拆迁的‘老传统’是应该改改了!我马上把分工调整一下,你不再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把主要精力转到对拆迁的监督检查上吧!”书记的开明态度,让我吃了颗“定心丸”。回到办公室,我把监察室几位同志召集在一起,碰头成立纪律监督组,拟定拆迁督察方案,启动监督检查工作。
随着拆迁工作的启动,纪律监督组的监督检查也全面铺开。第一次带着监督组到拆迁群众家里走访,村民们拉着我,跟我谈被拆房屋的面积、标准。我笑着打断他们的话,说:“我这个纪工委书记现在不负责拆迁,专门负责对拆迁的监督了。拆迁工作人员在面积审核、补偿标准等方面有什么‘猫腻’,尽管向我反映!”
“这样好!咱们对拆迁不满意,终于有地方说理了!”村民们一下把我团团围住,纷纷说出心里话。根据大家的反映,我督促各动迁组全面推行“阳光拆迁”,将群众关心的征迁政策、房屋测量方法、核定依据全部公开,把每一名拆迁工作人员的《廉政承诺书》上墙公示,接受征迁户和社会监督。
同时,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的少数拆迁工作人员面积核定不规范、态度简单粗暴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
随着纪律监督工作的深入展开,群众对街道纪工委越来越信任。村民说;“拆迁中被人‘欺负’了,找街道纪工委准能讨回公道。”社区困难群众老赵坚持认为拆迁补偿存有“不公”,无论动迁组如何动员就是不搬。问题反映到纪律监督组,我们第二天就赶到老赵家,对他存有疑惑的问题一一展开深入调查。经查,老赵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他得到反馈后第二天就带着家人搬迁了。
“纪委是监督拆迁的,你们讲的话,我信!”老赵临搬家前讲的这句话,让我感受到群众信任沉甸甸的分量。
浦珠北路北侧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505户村民,征迁总面积51740.15平方米,街道仅仅用了15天,就100%完成了该地块的征迁工作。总结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感慨地说:过去,让纪工委书记负责拆迁,看起来人手多了,但拆迁进度还没今年快;今年纪工委书记回归“本职”,负责拆迁的监督,群众的怀疑、抱怨少了,拆迁进程明显顺多了。
通过这次拆迁中“转职能”的具体实践,我更深切地体会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自身“监督者”的角色定位,防止自身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切不可“运动员”和“裁判员”一肩挑,进而陷入“当‘运动员’不够专业、当‘裁判员’没人信服”的尴尬境地。(江苏省南京市江浦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