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五个到村”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湖南凤凰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立足凤凰实际,创造性地推行“五个到村”模式,进一步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深入、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县“三农”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责任到村。层层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全县24个乡镇、15个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定了责任状。每年年初,乡镇、县直单位向县委、县政府签定并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状,村里与乡镇、各股室与县直单位也签定并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每个单位、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层层健全了纪检组织。全县共配备纪检组织89个,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个,乡镇纪委24个,县直单位纪委11个,县直纪检组53个,全县340个行政村均配备了纪检委员,并逐步将村纪检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廉政文化宣传到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充分依托地方民族文化,采取苗歌、秧歌、三句半、茶灯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八荣八耻”、《工作规划》、科学发展观等教育内容,宣传到农村、宣传到田间地头。通过举办廉政专题教育培训班的形式增强村支两委成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并向群众党员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等资料。通过宣传教育,使廉政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勤廉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惠农政策落实到村。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农办、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执行落实和民政救济钱物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到位情况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2009年全县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补贴情况如下:粮食直补352.35万元,到位344.93元;良种补贴342.4万元,到位273.9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103.66万元,到位2059.32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10万元,到位184.67万元;畜牧能繁补贴218.23万元;退耕还林面积15.9万亩,补贴3657万元;移民后扶资金补贴738.12万元;计划生育“两扶”补助24.36万元;“两免一补”各类助学金生活补贴1417.9万元。补贴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档案管理,对补贴补助面积、对象和补贴补助金额严格评议、公示和审核,采用“一卡通”形式向农民兑付补贴补助资金。
四是加强“三资”管理,政务村务公开到村。不断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力度,制定了《村民议事规则》、《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制度》、《村级财务账目审计制度》等7项制度。 24个乡镇已全面形成了以村财乡管为主体、村财乡审和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初步在竿子坪、沱江、阿拉营、落潮井、木里等8个乡镇开展“四个民主”示范村活动,治理村务公开重点难点村3个,对24个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治理整顿,由县财政和县经管部门会同村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一起对组集体财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对村务公开实行“四个规范”即:规范一项公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村级监督机制,对村务公开实行全过程的监督。规范两个公开时间。推行按季定时公开,提倡和鼓励按月定时公开,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等重要事项,及时单独公开。规范三方面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主要是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及村里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的公开;事务公开,主要是对涉及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等事项公开;财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公共财务的收入,如农民的负担、村级财务管理等。规范四种公开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重要事项和收支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农户公布;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面对面地向村民公开;利用电视、广播等传媒工具进行公布,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加强村官治理,勤廉责任追究到村。为有效治理村官腐败问题,凤凰县一方面抓预防,为每个村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将村干部的廉政、勤政和为民办实事等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并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农户家中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村干部廉洁自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年度工资奖金相挂钩;同时实行勤廉汇报制度,凡涉及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财产处理、征用土地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干部必须在村民大会上进行汇报,由干部群众现场评议决定。另一方面抓惩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村官”。仅2008年,全县查处典型案件5件,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1人,有3名村干部上交红包礼金共计460元,214名村支书和村主任向乡镇政府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7名群众有问题的村支书进行了免职。通过查处村官“小蛀虫”,确保农村净土不受“污染”。(凤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