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亨林的哲学书法人生
韩亨林: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兼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
韩亨林自作诗《题铁军帐篷学校》:“数顶帐篷绿草坪,小窗飞出读书声。少年艰险铸大志,不经风雨不英雄。”该诗为二零零八年五月韩亨林随贺国强、何勇等领导同志慰问汶川地震灾区时有感而作。
窑洞,土炕,小木箱。6岁的韩亨林盘膝而坐,手握柳棍,在小木箱上的一盘黄沙中画下了他书法人生的最初模样。白驹过隙,乌飞兔走,不觉半个世纪过去。而今的韩亨林身居要职,任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兼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50多年来,不论身份地位、生活环境怎样变化,始终不变的是他对书法艺术的真挚热爱和执着追求。
1953年,韩亨林出生于陕西靖边一户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的离世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荒凉贫瘠的黄土地令童年的韩亨林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可也正是那片沟壑纵横、姿态万千的黄土地,以其广博的胸襟和深厚的底蕴滋养了他幼小的心灵。韩亨林6岁学书,启蒙老师就是学校的教书先生。在日复一日的方格描红中,他逐渐领悟到笔墨之精妙、书法之意趣。天资聪颖,加之勤奋苦练,韩亨林小小年纪便以一手好字闻名乡里。
中学不再开设大字课,而此时的韩亨林已对书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没有摹写帖,他就随身揣个小本本,见哪位老师板书写得漂亮,就赶紧临写下来。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没有条件接受系统训练的韩亨林就是凭着质朴单纯的热爱和因陋就简的“土法儿”,追求着自己的书法之梦。
中学毕业后,韩亨林种过地算过账,放过电影教过书,直到1974年上大学。此后,他先后在靖边县、榆林地区党政机关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干得有声有色。闲暇之余韩亨林全情投入自己所钟爱的书法世界,数十年如一日的笔墨耕耘令他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渐趋精深。进京工作后,他广交书坛名家,博采众家所长,书艺精进,作品不断出现在各种书法大展中,影响力与日俱增。
当越来越多的人称他为“著名书法家”时,韩亨林却说自己还只是一名“书家”。他说:“哲学是书法家的必备素质,不懂得哲学绝成不了书法大家。书艺修习的过程,就是将书法美学中的‘有法’与‘无法’、‘有我’与‘无我’辩证融合,从‘有法无我’经‘有法有我’到‘无法无我’的过程。离这个标准,我还远得很。”
韩亨林对书法与哲学的联系感悟极深。他认为,“书法”是一种书写之“法”,是讲究形式美、在对立矛盾中寻求平衡与和谐的线条艺术。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其布局疏密、结体方圆、用墨浓淡、行笔徐疾都极有讲究,此为“法”。书法又被称为“心画”,横折撇捺中透现出书家的文化素养、性情意趣,此为“我”。无“法”则不立,无“我”则无韵。
他以习书多年的亲身经历阐述书法艺术的三重境界。首先是以古代碑帖、名家法书为摹本,大量临帖练习,体会前人的笔法、笔势、笔意,在技巧上得于心而应于手。这一阶段要摒弃主观的私见、成习,滤除一己好恶,是谓“有法无我”。
第二阶段的“无法”,是指在技法内化的基础上突破创新,“法”无定法、无常法、无陈法、无死法。创作只需合乎艺术的基本规律,凸显书家个人心性,自如挥洒,直抒胸臆,是谓“有我”。
而书法艺术的至高境界则是“无法无我”。抛却定势陈规,消解一切刻意的念头和行为,书家在汪洋恣肆的笔墨挥洒中,乘物游心,自由洒脱。
通达的哲学理解和不懈的刻苦求索进一步提升了韩亨林的书艺修为。当今书坛的诸多大家纷纷对他给予关注和认可,赞其“点在秦汉,画在唐宋,眉目在宋元”
“书卷气中又见老辣之态,既有闲庭信步之古风,又有恬静淡薄之雅气”,“结体无所避忌,已无执于长短大小高下,任其自然为体,神超理得……”
去年,《韩亨林楷书、隶书、魏碑、行草书〈白云山记〉等系列书法集》正式出版发行,在书法界和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当今书坛元老沈鹏、欧阳中石、李铎、刘艺和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先生阅读后亲自撰写评语,给予极高评价:“韩亨林君,八法专工,笔力遒劲,清隽流通,静如处子,动若游龙”;“古不乖时,今不同弊”;“诸体皆善,尤以隶楷为佳,其书取法高古,独辟蹊径”;“用笔轻松自如,结字生动活泼,与娓娓道来之文章相匹配,诚为合作”;“实乃当代文学名篇与书法艺术结合的典范之作”。对于这些赞誉,韩亨林更视为一种鼓励和鞭策。他以诗言志,总结自己的书法人生:“自是清高为才多,从来后浪逐前波。文山墨海游无尽,我书半生不见我。”
韩亨林说,自己生在山里,长在山里,即便如今栖居闹市,身处高位,依然是个地道的山里人,故而自号“山人”。这表明他的人生态度。然而山人如斯者,能够知其根之所在,不为物累,作逍遥游,实乃仙也。(记者:王乐乐 杨诗琪)
《窦蒙述书句》
《又上白云山》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