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07 09:04: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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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寿县燕川乡营里村挪用危房改造款等问题。营里村挪用贫困户薛某部分危房改造款1.04万元,用于支付村修渠项目费用;伪造虚假集资名单套取一事一议修渠补助款1.74万元,用于偿还村“两委”干部集资款。时任营里村党支部书记李六十、村委会主任罗明国、村党支部委员范秋海,时任燕川乡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吕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山县古月镇刘家沟村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8年3月,按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意见,刘家沟村把11户低保户的低保资金3.46万元用于缴纳本村村民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跃进、村党支部委员杜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赞皇县院头镇小石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贾雁如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贾雁如任小石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民范某名义,通过编造虚假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元。贾雁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000元已被收缴。(石家庄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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