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健全机制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协作会商、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快查快结、问题线索收集排查、调度督办五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97件。
每月召开一次由市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参加的协作会商联席会议,会商筛查案件线索,调度督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要案件查处等工作。强化纪法衔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逐案梳理核对、分析研判,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案件移交接收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制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及案件移交表》,由移交单位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背书后专人专件送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接收,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及案件移交表》上签字后反馈移交单位,确保移交接收工作及时、规范、有序。
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案件坚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要求各单位自接收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研判、分办处置,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报备查处情况。同时,采取异地交叉办案、指定管辖、上提一级办案等方式,整合办案资源,减少办案阻力,实现办案质效最大化。
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每半月对各单位问题线索查办情况进行一次收集汇总,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较慢的提出督办意见。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机动队,不定时间、不打招呼,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将扫黑除恶列入第四轮巡察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巡察,注意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逐件登记、定期核对,实行过程管理、痕迹管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