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司法局:“七个坚持”为市域社会治理“增枝添绿”
【清廉网】(马宏)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突出“七个坚持”,切实履职尽责,为市域社会治理“增枝添绿”,着力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排查为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持续巩固深化昌宁县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成果。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将矛盾纠纷预防到末梢,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调解在源头,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重要时间节点及“两会”等敏感时期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2022年,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912件,调解成功案件91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是坚持稳控为要,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一方面,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全县共有刑释解矫人员1178名,其中,年内接收287名。将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就业率达到95%。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开展远程视频探视,将帮教工作延伸进高墙。2022年,全县服刑人员亲属申请探视帮教105人,探视成功85人,探视失败5人,监狱正在审核7人,拒绝探视8人。通过亲属、监护人点对点对服刑人员进行远程亲情帮教,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尽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通过“七抓七促”措施,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点时段严格管理。建立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2022年,召开社区矫正分析研判会议10场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39人,其中,年内接收14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358人,其中,年内解矫191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1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废改立”,共新制定和修改完善16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判”的工作原则,共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71人95条,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3人,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3件3人。2022年,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派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队对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开展巡查4次,通过集中点验、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抽查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在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当面下达整改意见建议,全面整改消除了一批社区矫正执法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档案文书不规范等风险隐患,实现了执法、检察和监督同步开展、无缝对接的高效执法模式。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年内警告10人次,训诫14人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2人次,提请撤销缓刑3人,起到了很好的刑罚威慑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县“两类人员”教育管控情况总体安全稳定,其中社区矫正监管水平位居全市前列,重新违法犯罪率有效控制在全省控制线以内。
三是坚持保障为要,建设市域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推进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理顺和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主体责任,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居民群众,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基础,完成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揭牌和13个乡镇实践所、20个试点村(社区)实践站授牌工作,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8个,实现124个行政村全覆盖。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切实发挥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4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2022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89件、刑事案件40件、行政案件2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办理的援助案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智慧法援平台”,实现了案件线上线下同步管理。
四是坚持评价为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通过开展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1年,1个国家级、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复核。2022年,鸡飞镇干塘村、温泉镇松山村和翁堵镇明山村3个村申报获准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组建了昌宁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各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农村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农村“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同时,全方面推选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6户、村(社区)法律明白人620人,参与法治宣传,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普法工作队伍。持续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2022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教育资料16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20余万人。实施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并建成投入使用。通过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坚持服务为要,实现村级法律顾问保障。全面完成律师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签约聘任工作。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由云南金曦、云南金曦(昌宁)、云南泊岸、云南众济(保山)、云南鼎鎏和云南昌源6个律师事务所30名律师分别担任昌宁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对照顾问名册,积极与律师事务所,尤其是外地的律所沟通对接,依托乡镇基层司法所,联络律所与村(社区),积极推进律师与各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涵盖全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实现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签约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律师服务活动,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根据顾问合同约定,积极组织律师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帮助做好《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针对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并出具法律意见48份,通过预约服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抚养、务工讨薪等各类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问题的法律咨询41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法治课19场次,提供法律援助4件,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8件,做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克服困境、努力创造条件,补齐“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短板。在全县12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本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行政村仅有48个,其余76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均为外地律师,受距离遥远、沟通协调不够等客观因素制约,外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昌宁县在律师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法律顾问工作中来,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贴近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的职能优势,作为律师法律顾问的有效补充,县司法局统筹安排,将昌宁县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安排至昌宁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与律师共同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同发挥作用,切实补齐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短板。
六是坚持法治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现场基础执法设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管理规范,促进全过程记录执法流程的规范开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晰、审核内容完备、审核责任清晰。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评查工作,定期清理行政许可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创新打造行政复议网上平台,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出席听证和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全面梳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备并主动公示公开。
七是坚持技术为要,着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一方面,投资4.2万元,购置了中控IFACE303指纹考勤机14台,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指纹打卡、扫脸“双签到”。投资0.42万元购置电子定位腕带5只,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电子定位监管,投资5万元使用“在矫通”微信小程序信息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管,有效杜绝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全县已建各类调委会144个,共有调解员2282名。2019年,参加人民调解无纸化试点工作的调委会共有35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13个、村(社区)级21个。2021年全县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调解成功并出具电子调解协议书597份。多措并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宣传推广“12348”热线、“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利用率。在法律援助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以及珠街、翁堵、更戛、大田坝、鸡飞、卡斯等6个乡镇安装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努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信息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