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梧桐河农场党委规范实施“356”工作法强化“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
【清廉网】今年以来,农场有限公司党委规范实施“356”工作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逐步实现公司内部制约机制由“虚”变“实”、由“弱”变“强”,在科学缜密的管理机制和流程控制中各负其责、规范运作、有效制衡。
一、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议行合一、协调制衡
有限公司党委逐步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是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是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是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通过权力、法律、道德、权利制约的四种模式,形成制约协调的整体效果。
在权力制约权力上,要在整体上注重权力结构的整体制约平衡,从重点领域推进,使公司内的权力平衡与总体权力结构制约平衡相互衔接、共同推进;在道德制约权力上,必须强化权力道德意识,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权力结构平衡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持;在法律制约权力上,推动依法治企进程,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使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权力结构平衡提供保障;在权利制约权力上,树立民本意识,保护合法正当权益,增强监督意识,防止权力侵害权利,为制约协调提供社会基础。
二、执行实施“五个步骤”闭环管理、贯彻始终
有限公司党委精心组织分层有序实施,规范运作做好相互衔接,通过实施“五步工作法”,认真谋划,循序渐进,从严监督,从严治企,实现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良好局面。
提:在决策酝酿阶段,要建立健全决策前的提议、会商、通报、酝酿程序,提交政策依据和法律法规等资料,有必要进行专家咨询及征求各方面意见,坚持“五个不上会”,情况研究不透的议题不上会;参加会议人数不达到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不上会;情况复杂、未经咨询的议题不上会;未征求与会成员意见且有重大分歧的不上会;会议准备不足、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上会。
审:要建立健全决策事项的经济、法律、技术等可行性论证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审查,“嵌入式”排查廉政风险,规避经营风险,防止因出现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带来政治和社会负面影响,避免决策的草率、随意。
议:在决策形成阶段,要建立健全决策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科学民主,公正合理,决策过程中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票决制,不能将不同意见置若罔闻;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决策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督:党委书记、董事长负有对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的责任,纪委、审计监督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纠风治理深度融合,跟踪督办上级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督促落实办理情况并予以纠正,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参与企业管理、表达意见建议的程序,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评:在决策执行阶段,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和纠偏程序,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等,围绕亏损企业项目全面进行监督评估,根据个人分工落实责任追究,查处履职不力问题,防范权力失控,不能将决策结果放任自流。决议后,按照党委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必须由会议讨论同意。
三、融通协调“六项机制”科学规范、高效发展
有限公司党委坚持依法规范权责,融通协调“六项机制”,不断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
调研会商机制: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就创新发展重大需求进行对接,共同协商企业在顶层设计、战略制定、规划安排、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共同强化政策的引导和服务、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在抓创新的方法、目标、路径等方面形成同频共振,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科学论证机制:要对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充分估量分析,从正反两方面对决策进行综合比较分析,要有正向思维、求同思维,还要有逆向思维、求异思维;考虑其可行性,更注重其不可行性。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使每一项决策都建立在广泛的群众性基础上,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规范决策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权责对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提升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约束制衡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形成制衡机制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划分“三会一层”的职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制衡是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要注意董事会与经理层在工作模式上的差别,发挥监事会以及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制衡作用,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好党员,在党组织内部也需要制衡。
反馈纠偏机制:对“三重一大”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查评估,验证实施行为与结果同原定计划的吻合程度及时跟踪。对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查找原因,迅速找到根源及责任人,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修订、补救、预防,不断进行工作的评估分析、改进,保障决策按计划顺利开展,最终有效达成预定目标。
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党委成员履职过程中有重大失误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应按照党组织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负有与履职相适应的责任,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