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多措并举 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工作
【清廉网】(马宏 范建全)近年来,昌宁县紧紧围绕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改革目标绩效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聚力推动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考核,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2次以上,做到部署、考评、推进“三个到位”。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聘请并充实法律顾问68名。聚焦解决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工作机制不顺、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全力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各部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规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连续5年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各部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采用专家论证、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测评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主动开展征求公众意见和听证活动,先后就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组织各类征求意见、听证活动。征求公众意见后,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决策相关议题;同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交通重点项目、医院建设、学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均实施源头风险评估和过程风险把控,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预测防控机制;行政决策出台前均咨询法律专家意见,重大决策出台、重大行政合同签订等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机构改革后,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首先由涉及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查,再经过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
强化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制度意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初制订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未经法制审查的事项,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坚决杜绝先发文,事后补审、补签现象。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切实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重点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6个部门内部推行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更新现场基础执法设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管理规范,促进全过程记录执法流程规范化;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晰、审核内容完备、审核责任清晰;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评查工作,定期清理行政许可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对照第一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网上和实体大厅申请受理工作流程,规范完善办事指南,逐项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全县实施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安排,要求涉及云南省第一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10个部门每月4日前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1月,我县报送了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1680件,典型案例1件;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民服务体系100%全覆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职能部门35个,部门进驻率100%,进驻政务服务事项689项,事项进驻率100%。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履职更加高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法治服务更加优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可申办事项办理比例达100%,“最多跑一次”服务基本实现“只跑一次是惯例、多次办理是例外”的目标。有序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粘贴宣传海报8300张,发放宣传页、宣传册8274份,举办专场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公示率达100%。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2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清理公布行政职权事项5453项,公示率达到100%。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四公开”。
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化解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信息化办案,打造行政复议网上平台。充实调整县政府行政复议案审委员会,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涉案相关责任部门实行书面交办制度,明确复议应诉责任主体,完善工作程序,强化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和出庭应诉的效果。年内,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出庭应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