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代训” 锻造执纪尖兵
【清廉网】(王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为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能力弱、数量少、效率低等问题,土右旗纪委监委将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作为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提升了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全旗各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同比增长234.3%,立案75件,同比增长294.7%;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7件,同比增长183.3%,立案16件,同比增长100%;查办案件数量实现了由“破零”到“进十”的跨越。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科学统筹亲自部署。把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作为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认真对待、充分利用,明确由组织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将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为主要对象,严格执行借调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书面审批程序,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借调人员岗位需求,先行由组织部门提出选派干部人选,后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人选,亲自与借调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学习任务,并持续关注干部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期间的现实表现反馈意见,作为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倒逼干部珍惜机会、认真对待。
二是强化支持保障,确保工作衔接有序。将选派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科学安排对象及批次,2018年以来共选派42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基本实现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全覆盖。同时,明确选派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期间原则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补缺,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调训期间,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联系纪检监察室要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效防止因参加借调出现工作断档落伍现象,为其消除后顾之忧,切实让干部放心学、放手干。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以点带面务求实效。坚持把围绕案件查办工作的业务核心技能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从方式思路、文书使用、协调机制、证据调取、审批程序等方面全方位全流程学习,勤学善思,虚心请教,在锤炼基本业务本领的基础上向高质量、高标准看齐,主动学习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并积极与上级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建立联系,畅通工作对接及经验交流渠道。同时,发挥“传帮带”作用,鼓励参与过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的干部回到工作岗位上后,将学习到的经验做法教授给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帮助其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能力,带动提升全员干部高效履职能力。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办案能力提升。坚持结果导向,把查办案件业务能力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给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案件上压担子交任务,并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对查办案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并定期对其查办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倒逼履职能力提升,2020年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共立案134件,占全旗总立案数的38.2%。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同时,将部分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整建制抽调,采取“室组地”联合方式参与中央第八巡视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交办等专项整治问题线索集中核查工作,进一步实战练兵,巩固深化学习成果。
下一步,旗纪委监委将持续完善选派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增加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全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