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一函两清单”压实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清廉网】(苏龙)贺兰县纪委监委针对各级党组织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单位“一把手”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盯紧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聚焦中心工作,以“一函两清单”为抓手,明任务、点漏洞、督责任,破解“一把手”在日常履责中不愿抓、不会抓、不真抓的难题,着力打造一条完整闭合的责任落实链条。
“一函”督责任,突出压力传导。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向各级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函告书,将年度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告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时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把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督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重头戏”,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点对点向各有关单位下发问题督办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督促各党委(党组)对反馈问题扎实有效快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人见事、改出成效,对整改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进行查处,2020年以来下发督办函121份,督促整改问题295个,追究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1人。
“两单”促落实,压实责任担当。建立“一把手”季度汇报清单。要求主要领导从党内政治生活、内部管理风险隐患、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日常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警示教育学习、支持同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等十个方面明确责任,并按季度汇报责任落实情况。全县65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已按三季度汇报工作,实地督导发现,有4人汇报不真实,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不断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照纪检监察和派驻日常监督下发的督办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以及追责问责和检查建议、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县纪委监委分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挂账督办、限时销号,按月组织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委实施销号制管理,依据整改清单内容,对各党委(党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下发通报 2期,因整改不力追责问责4人。
统筹四项监督,强化结果运用。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使“四项监督”融会贯通,形成“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活页夹”,通过“一函两清单”促进成果转化。综合分析研判,批评言必有据。全面梳理“一函两清单”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深入分析研判各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对全县65个党委(党组)进行廉政“画像”。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数据库”,并将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做好亮短揭丑,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深化结果运用,做好警示预警。通过“一函两清单”里“四种形态”的集中展现,经分析研判,聚焦“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约谈等方式及时开展警示提醒,批评教育101人次,约谈203人次,提醒谈话49 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3人次,力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形成闭环链条,做实督导考核。将“一函两清单”数据指标纳入季度绩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重要考核依据,集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全方位进行考核,真实准确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督查、反馈、发函、回看、考核”闭环效应,依据考核结果,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考核名次靠后、问题集中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季度、年度考核末位的1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着力构建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分工清楚、落实有力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