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
【清廉网】8月20日,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筑牢防逃堤坝等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推动我旗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新调整的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组成情况,传达学习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20年第2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会上,各成员围绕反腐败协调工作,结合工作职责作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结合当前全旗反腐败工作形势和任务,就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于大明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强化线索移送,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所属单位及部门按照工作办法规定的移送范围、方式、时限和相关要求,及时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接收和处置工作,使工作办法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集中清理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工作,确保起底工作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确保应移尽移,见底清零。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明确方向、盯准目标、持续发力,切实强化沟通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好线索移送、及时会商、综合研判等各项协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减,抓实落细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筛查、回溯核查和扩线深挖措施,以聚焦打击“保护伞”为主攻方向,力求更大突破,不断扩大战果;持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研判,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三要靠前精准监督,及时堵塞漏洞,扎实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集中梳理,纳入台账,专题研判,确保所有违规违法问题查清、查实、查透,全部起底、处置到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发挥公安、税务、纪检监察三方力量,强化协同作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部门履责不认真、不负责,敷衍应付、回避矛盾、遮掩问题,甚至是涉嫌包庇的违纪违法行为,以“严”的纪律保证“治”的效果。四要加强预防,严格管控,确保外逃“零增长”。着力在“不能逃”上下功夫,把精力和心思主要用在防逃体系建设上。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范围,紧盯“人”“钱”“证”关键环节,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尤其注意盯住当前扶贫领域反腐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外逃“零增长”。
于大明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集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强化各成员单位之间在疑难会商、手段互补、力量互助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确保在信息上共享、工作上联动、纪法上贯通,切实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旗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旗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责任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科右前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