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正气 树廉洁标杆
【清廉网】(敖立秋)“连续三年‘清风干部’榜上有名,既是荣誉更是鼓舞,提醒自己要时时事事警醒,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风干部’的优秀品质,发自内心的去珍惜荣誉。”近日,全旗“清风干部”名单一经公示,便引来干部群众热切关注,纷纷坦露再次评为“清风干部”的内心感受。
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清风干部”评定是2018年以来,科右前旗激发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构筑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今年已经是连续开展评定工作的第三年,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和兴安盟纪委监委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要求,科右前旗大力推进“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做到逢“疫情”不停工,评“清风”不止步,继续激发干部干事担当的热情。
有序推进,评定方式更灵活
根据疫情防控特殊形势及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评定领导小组在新一轮评定工作中秉承不召开全旗动员会、减少召开大范围调度推进会原则,通过广泛征求书面意见、线上动员部署等方式,对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风险,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评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在各评选阶段,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答疑热线电话,对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通过面对面督导、实打实查看、一对一走访、手把手传授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多渠道、多形式了解评选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旗各地各部门同步同拍、同频共震,步骤规范、程序严谨,促进评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统筹协调,评定程序更严谨
4月初,一场由旗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全旗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自上而下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在评定伊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早沟通、勤联系,及时掌握机构改革中新成立和合并的部门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信息,确保在评选过程中不丢项不落人,为评定工作夯实基础。在评定过程中,旗委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厘清工作职责,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经过层层申报、严格筛查,形成“清风干部”初审名单后,提请由12个部门组成的旗“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领域职能把好公示人员联审关,经过初审、复审、联审“三堂会审”,对“清风干部”“清风标兵”等7种评定类别进行“过滤式”的深查细照,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岗位坚决予以剔除,并对网络投票后的结果进行再次筛查,确保评定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让评定出来的“清风干部”有说服力,经得起考验。
动态管理,评定机制更科学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不是“一劳永逸”,而是严格按照“年度评定、实时跟踪、动态管理”原则,参评单位在自评初审阶段完成筛查,按照“9可9不可”评选标准,对不再行使公权力或违纪违法等不符合评定标准要求等相关情形,落实审核退出、自然退出“双退出”要求履行退出程序,严格予以清退,确保“清风干部”荣誉称号“清”的关键。共对全旗14各苏木乡镇、229个嘎查村,67个旗直部门和3个国有企业、垂直管理部门的7503名参加评选干部进行全面审核,对390名获得2017年度和2018年度“清风干部”荣誉称号,但因岗位调整、退休、辞职等情况不在评定范围的,在新一轮评定工作中按照“自然退出”进行动态管理;对425名因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按照“审核退出”进行动态管理,绝不搞平衡选树,做到“评选一个立住一个,评选一批影响一域”,为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发力添彩。
好中选优,评定影响更深远
2019年度评选工作,延续了之前的成功经验,从7077名“清风干部”中好中选优,按照2%的比例系统内共评选出 103名“清风标兵”。在“清风干部”中推选“清风标兵”,从“清风干部”只要求“清廉”,到“清风标兵”还要求“勤廉”,提高了评定的门槛和标准,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更加鲜明。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需要整个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地区整体都要勤政廉洁,评选“清风机关”“清风乡镇”和“清风嘎查村(社区)”是很好的抓手。今年,“清风干部”合格率达到100%的29个部门单位被授予“清风机关”荣誉称号,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和监察联络员“清风干部”合格率达到100%的94个嘎查村(社区)被授予“清风嘎查村(社区)”荣誉称号。
为突出清风评定工作人岗相宜、相得益彰,今年在10%的比例评选83个“清风岗”的同时,创新增加了“清风窗口”荣誉称号评定类别,评选要求窗口人员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业绩突出,更要社会满意度高,群众反映好,为进一步体现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及公开性,针对“万名群众测窗口”线下测评活动产生的28个候选单位,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网络投票,短短72小时内,浏览量达到23.9万人,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测评的新评定模式,最终总票数排名前3名的窗口经旗委审议授予“清风窗口”荣誉称号。
宽严相济,评定结果更为民
本着“该剔除的一个都不能漏,该清风的一个都不能少”的把关原则,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人员,放宽在编在岗的评定人员范围,经过公检法等部门筛查和评定领导小组审核无违纪违法等“9不可”问题,破格参加“清风干部”和“清风标兵”的评选。其中,1名援鄂干部放宽条件后被评为“清风干部”;2名干部放宽条件后被评为“清风标兵”。宽严相济的举措全力阐释了为民服务的重要意义,也从“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为民服务的初衷,践行了“清风干部”坚守职责的重要意义。
宣传引领,评定氛围更浓厚
为强化“绝大部分基层干部是好的”认识,增强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理解认同,科右前旗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宣传载体,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开展专题宣传,开设“清风随行·榜样力量”专栏,刊发“清风故事”,并以清风干部真人真事为题材,自编、自导、自拍宣传片、抖音短视频等,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引起广泛热议好评,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效应,并教育引导暂不符合标准的干部向“清风干部”看齐靠拢,帮助其在下一个评定期成为“清风干部”, 为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持续发力。
同时,注重拓宽群众参与广度,组织了第二届“种下清廉树 立起清廉风——清风干部义务植树”等大型专题活动2次,组织“清风干部我来评”民意测评活动84场,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定工作中来,做到活动过程请群众评议,评定先进请群众推荐,活动成效请群众评判,不断扩大群众知晓度、监督力,营造浓厚评定工作影氛围,扬起了“清风热潮”。
结果运用,评定成效更显著
为进一步巩固评定成果、深化结果运用,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定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报备,实行“双挂钩必回复”制度,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先、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挂钩,未被评为“清风干部”的人员,原则上本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下一年度不得确定为后备干部,连续三年未被评为“清风干部”的,五年内不建议提拨任用,把“清风干部”评定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廉政意见回复必须重点说明事项,还将连续三年被评为“清风干部”的纳入“优秀清风干部”库,形成“清风干部”评定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通过结果运用,有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筑牢选人用人防线,充分激发干部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从根源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提拔重用91人,让荣誉称号更加靓丽清新。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科右前旗“清风干部”评定的示范效应、引领作用正逐渐凸显,更多的干部受到廉洁自律的感召,更多的干部精神得到升华,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弘扬了清风正气,为全旗发展凝聚了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