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一份巡察建议书引发“连锁反应”
“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规范执行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和发放形式……”近日,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办向区总工会发放了一份巡察建议书。
据了解,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发现多家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工会福利发放形式不妥等问题。为解决此类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职,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办随即下发了巡察建议书,要求区总工会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导,抓好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办还将巡察建议书一并抄送给授权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组。
“巡察建议书提到的问题切实指出了已巡察单位工会经费存在的共性问题。我们纪检监察组会督促区总工会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巡察成果运用到位。”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督促区总工会党组织推进整改,还能进一步推动其他有此类问题的单位未巡先改。
根据巡察建议,该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督促区总工会履行经审会职能,及时与被巡察相关单位联系,跟进、督查和指导相关单位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同时建立长效审查机制,以五年为一周期,实现全区基层工会经费监督检查全覆盖。
单位工会经费是否全部收齐?有没有会员一年及以上未交纳会费的?工会对会员进行结婚生育及退休离岗慰问时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近日,舟山市普陀区各单位纷纷对本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开展自查。原来,舟山市普陀区总工会根据巡察建议书精神及工会财务相关规定,于日前下发了《舟山市普陀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意见》,对规范基层工会会费收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为详细的意见。
“我们要求各单位接到意见后,对本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规范执行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和发放形式,不断提升工会经费使用效益。”舟山市普陀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也会适时对各基层工会进行经费审查。”
巡察建议书不能一发了之、一收了之。监察建议书引发的“连锁反应”在普陀有了“常规路径”:区委巡察办发现问题直击“病灶”,下发巡察建议书明确整改方向;纪检监察组织贴身监督、跟踪督办;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意见和专业指导;各单位筛查梳理、落实整改……“我们通过贯通融合各方力量,一环扣一环地监督整改,确保每一份巡察建议书都有‘有回音’。”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