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协作体共同体扫清基层“微腐败”整治的盲点
查处和纠正基层“微腐败”中的突出问题,找准监督症结是关键。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创新监督机制,坚持左右协同、内外合力,借助协作共同体优势推出“1+6+14”监督架构,助推消除基层“微腐败”整治中的盲点和死角。
何为协作共同体?“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镇纪(工)委协作,对人员、技术、信息等办案要素进行统筹管理,形成6个共同体,实现集团作战、一体考核、结果并用。”鹿城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凭借这一优势,该区成立了“1+6+14”专项监督机构——1个区级牵头组,6个片区协作共同体和14个街镇联动小分队开展整治。
上下联动、多级联查,才能取得决战决胜。这一创新举措,在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中得到应用。先由各街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开展“全覆盖”自查,再由6个协作共同体督查小组、14个街镇纪(工)委督查小分队,对区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情况开展“零距离”督查。最后,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研督导组,对街镇和部门的“微腐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点穴式”综合督导和重点抽查。
“广撒网”的同时,鹿城区纪委区监委还突出监督重点,瞄准“微腐败”的核心项目“精对靶”。先后对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残联等14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涵盖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26个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同时,部署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派人到各地实地监督,并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构建前方后方联动、双向推进的工作格局,深化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在“1+6+14”工作机制运作下,监督人员持续开展“扬清治疴”专项行动,综合运用交叉检查、“蹲点式”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2019年以来,鹿城已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件116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
该区还推行村社小微权力清单、主职干部履职清单、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和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清单一流程”,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与此同时,发挥统筹协调和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微腐败”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进一步明确区委巡察机构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确保高质量推进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
“通过统筹监督任务,集中力量监督,能够消除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中的盲点和死角,确保基层‘微腐败’整治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鹿城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底全省民调显示,鹿城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超过99%,再创历史新高。(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