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深化推动四责协同
“希望上虞区委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快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
“以上评议意见,建议上虞区委近期召开一次常委会,就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1个月内向绍兴市纪委报送整改方案……”
2020年3月26日,绍兴6位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的“一把手”们到市纪委“赶考”,逐一面对面报告2019年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当场领取评议意见,限时整改落实。像这样的现场评议活动在绍兴已持续开展7年,“一把手”们每年“赶考”也已然成为了一种自觉。2019年,绍兴共对4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处理,4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
盯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这是绍兴市纪委市监委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今后,我们将认真吸取身边反面典型教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运输管理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的检验。”接受嵊州市纪委市监委严守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后,嵊州市运输管理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黄永苗表示。
原来,因多名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及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嵊州市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一票否决。2020年初,嵊州市着眼于压紧压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开题破局,对全市15个乡镇(街道)和17个市级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0余个,向各单位发出书面反馈函27份。
鞭辟入里的“述”和“评”,从严从实的“督”和“查”为“四责协同”的“改”和“促”营造了氛围、夯实了基础。今年以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紧盯主体责任延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落实工作,将问题整改监督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以联动促“当下改”精准到位,以跟踪促“长久立”到底到边。
“纲举方能目张。绍兴市将加快构建‘四责协同’机制,抓住‘关键少数’,以点带面、压实责任,管住‘绝大多数’,进一步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绍兴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绍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