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惩治基层“微腐败” 护航清廉乡村建设
长兴县煤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原工作人员朱友来,利用职务便利冒领伪造套取残疾人员生活补助款、困难儿童生活补助款等共计328.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德清县新市镇乐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陶利平侵占村集体地基三间、先后挪用资金14次共计27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纠治基层“微腐败”,规范“微权力”是建设清廉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州市聚焦基层农村“微权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以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清廉乡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发力点。湖州市聚焦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清单式监督、特色项目重点监督、重大项目专项督查等方式,严查截留挪用、挥霍浪费、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共查处问题61起,处理党员干部103人。
坚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攻坚行动,2019年以来共对15个乡镇(街道)和32个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5件,查处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67人。
“巡察组一来,我们村的杉木林就出效益了!”安吉县杭垓镇文岱村村书记王焕义感叹道。搁置了7年的林道建设,在巡察组进驻不足3个月的时间里就取得了“突破”,处理了部分村干部守摊子不干事的不正之风,解决了困扰村民多年的问题。
巡察是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的利剑。湖州市把村居延伸巡察纳入巡察工作总体布局,建立村居巡察监督内容清单,综合运用提级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查找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2019年市县两级巡察村居党组织491个,发现问题5513个,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清廉乡村步步深入、不断深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全市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已实现连续两年下降,其中2018年下降24%,2019年下降17.9%,较2017年历史最高值下降幅度达37.7%。”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对标对表查摆,切实找准清廉乡村建设的薄弱点和突破点,着力把市里部署的、各区县探索的、各镇村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融合起来,打造清廉乡村建设全域风景。(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