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院:强化“多维”监督 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清廉网讯(余作才)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为充分发挥好“探头”“哨兵”作用,成为真正的“不走的巡视组”,多维度开展监督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突出关口前移。突出活动育廉,通过“五查五整顿”、集中问题整改、“正风肃纪,廉洁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廉政党课、征集廉洁家书等多种育廉活动,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突出问题查改,针对去年桂林中院司法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突出深挖细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
落实廉政谈话。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坚持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院长要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领导谈,部门领导要与干警谈,每年谈话不少于2次。在做好日常谈话的同时,注重“五必谈”即:新进人员岗前必谈、干警提拔晋升必谈、有违法违纪苗头必谈、情绪低落必谈、重大节假日前必谈等“五个必谈”,从思想上加强对干警廉洁自律的教育,及时发现不良苗头,使干警真正做到自律、自警、自醒,使谈话切实起到作用。党组定期不定期听取部门关于谈话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强化风险防控。抓早抓小,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审判执行业务和干警队伍管理”双促进、双提升。强化监督重点,增强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召开廉洁风险防控汇报会,结合工作实际,全年分5批,随机抽取中层领导、员额法官就自身如何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向党组进行汇报,排查各部门干警在思想意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审执工作的特性,会同法院资深法官,查找法院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或者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盲点。注重办案留痕,与立案庭联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与审管办联合,建立案件办案节点反馈系统,实现对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日常巡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工作安排表,重点聚焦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着装纪律、庭审纪律、窗口服务等方面每周至少巡察1次,凡是在抽查中发现违反上述纪律的,根据情节,进行口头警告、约谈、通报批评、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检讨直至纪律处分。与考评挂钩,建立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绩效发放、职级职务晋升等挂钩机制,将监督结果应用到年终评优评先、绩效发放和干警晋升等工作中。强化多渠道督查。节庆假期,进行明察暗访,主要督查司法作风、工作秩序、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问题;对审执部门进行案件回访,主要督查廉洁司法问题;开展审务督查和案件评查活动,主要督查司法能力问题。通过多渠道督查,力争将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持严管厚爱。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形成强大震慑,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顶风违纪、不落实、不整改、走过场以及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在一定范围内的通报机制,切实“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严于律己,压实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整治突出问题到位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在日常工作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干部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澄清机制。两级法院驻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对错告、诬告、不实举报对象进行澄清正名、鼓劲撑腰,保护清白干警,为干警大胆履职提供坚强保障,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突出示范引领。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深入挖掘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弘扬引领正能量、选树正形象、树立标杆和旗帜;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通过勤廉榜样事迹报告会、观看先进典型事迹电影、廉洁家书诵读会等活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影响力、号召力。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内形成合力,通过通报表彰、张贴光荣榜、在法院内网平台刊载先进代表的事迹和人物风采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对外营造声势,根据先进典型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形式多样、内容立体的良好宣传格局,全方位、立体式反映、呈现先进典型的全貌,展现法院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