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挪用公款无人发现 村集体财务混乱谁该负责
“现在咱们村每月都会公示村集体财务情况,有哪些支出,有多少收入,谁该享受什么补助,都写的一清二楚,哪个‘苍蝇’也不敢动歪脑筋咯。”近日,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敬德村的村务公示栏前,村民们对每月公示的村集体财务公告拍手称赞。
为什么早已习以为常的集体财务公告会引起村民们的高度关注呢?事情还得从2018年8月,镇海区委延伸巡察敬德村时说起。
毗邻镇海新城的敬德村,因区位优势与政策机遇,近年来发展飞速,原本恬静的乡村日渐繁华热闹,村集体资产规模逐年壮大——仅每年可用收入就达数百万元。
然而,与快速增长的集体资产相反的是,村里的管理能力却没有跟上。2011年,宁波某混凝土构件公司与敬德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年租金222万元,租期8年。本应汇入村集体账户的租金,却进入了敬德村出纳吴洁的私人银行账户。“村里对这方面监管不严,而我平时财务工作也不规范,觉得场地租赁费放在我个人银行账户里和村集体村账户里面没什么区别。”吴洁辩解。
事实远不止于此。2011年10月至2019年7月,在吴洁担任敬德村出纳的近8年时间里,重复入账、迟滞入账、以个人信用卡刷卡支付代替银行转账结算等行为时有发生,把村集体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同,集体资产成了“个人私产”,随意挪用。
“刚开始胆子比较小,一般挪用炒股票也没几天,会在还信用卡之前的几天转出来。后来胆子大了,转出来的时间拖得比较长。”在审查阶段,吴洁坦白了心路历程。
经查,吴洁在担任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工资单重复入账的方式,将村集体资金共计7370元占为己有;滞后三个月以上入账的集体资金达50余万元,对敬德村历年转贷资金收支、失地农民保险收支、土地租金等收入不入账,吴洁先后12次将其中的35万元挪用于买卖个人股票。
“挪用了村集体资金消费,也没人发现或指出,我渐渐觉得这个村集体金放在我个人银行卡里和放在保险柜里是一样的。”吴洁交待,直到区委延伸巡察敬德村时,才发现了该村的财务乱象。
事实上,没有监管的失守,一个村出纳是不可能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长期将集体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同的。吴洁被移送司法机关后不久,镇海区纪委区监委对敬德村原党总支书记林建民予以党纪立案。
“村里的财务情况你是否清楚?”“吴洁挪用集体资金你知道吗?”
“不清楚,吴洁用现金支票领取敬德村存款账户里面的钱时,不需要跟我说,因为我个人的私章、支票本、密码机都在吴洁地方,她自己就可以用现金支票去取钱的。”在审查中,林建民承认了自己的过失。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去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但林建民疏于监管,导致敬德村财务管理混乱,大量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甚至被侵占、挪用。
“由于我在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损害了党员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深感愧疚。”林建平追悔莫及。2019年9月25日,吴洁被开除党籍;同年11月14日,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镇海区纪委区监委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敬德村党总支书记林建民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敬德村副书记、村监委主任、骆驼街道农村三资代理中心会计施诫勉谈话。
执纪者说:本案中,面对多年的村集体财务乱象,身为村党总支书记的林建民却疏于监管,导致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甚至被挪用、侵占。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当好“领头雁”,带领村民发展好集体经济,更要管好“手中权”,用好每一笔集体资金。要通过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村级财务代理,全面推行村务卡制度,加强村务监督,扎紧扎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篱笆,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