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深得民心的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
“严肃查处违反党纪、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问题”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林县纪委监委通过拓宽信访渠道,集中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执纪审查,强化安全文明执纪等举措,全面提高惩治腐败能力,加强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坚持信息共享、工作协调、齐抓齐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8年以来,我委共受理问题线索348件次,立案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5人,政务处分9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69人,向司法机关移送起诉一件涉嫌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案。挽回经济损失82万余元。
推动警示教育 开展好“预防监督”
通过举办主题教育展,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200余批,受教育达1万余人。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弦,实现了警示教育和培训双丰收。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018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9人次,占74.8%;第二种形态79人次,占21.2%;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1.3%;第四种形态10人次,占2.7%。
针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三务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等多领域着力发现隐形腐败、深层腐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受理和排查发现涉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表现”问题线索15件,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涉及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41件,分4批次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人,挽回经济损失6.72万元;共受理涉及“三务”公开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派驻纪检组主动“嵌入”,压实驻在部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紧抓“关键少数”、加强专项监督、聚焦弱点苗头问题等措施,在擦亮“探头”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实现了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已开展的七轮38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常规巡察和1个乡镇的常专巡察,前七轮巡察发现问题382个,重件3件,办结16件。第八轮巡察于3月22日前完成进驻,巡察时间40天。
在开展反腐败工作中,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对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对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认识还不到位,对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处理结果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等,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效果;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沟通和反馈等制度亟待加强。
紧密结合实际 提升整体合力
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规范使用办案手段和借用办案人员程序,确保最大限度地整合运用各方面的职能优势和资源力量,提升协同办案能力。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力争第一时间移送、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落实,推动形成衔接顺畅、有序高效的工作局面。
严格落实责任 确保安全办案
建立一把手牵头推进机制,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分工、亲自抓落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探索源头反腐的有效举措和途径。严格实行办案工作安全责任制,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之中;建立督查督办、请示报告和问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格予以问责查究。(和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