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县:“三管齐下”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
湖南新田县:“三管齐下”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
——纪委督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实践综述
清廉网讯(李美玉 刘波祥)2018年2月24日,新田县委常委会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
2018年3月5日,《县纪委、县监察委定期向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以县委办公室名义行文下发;
2018年3月27日,根据以两办名义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约谈、诫勉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名扬对其分管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中8名履职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诫勉;
2018年6月22日,新田县制定出台《新田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和《新田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
今年以来,新田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丝毫没有停歇......
如何破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虚化空转?如何改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方式单一?近年来,新田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举措,通过“责任清单记实、规范约谈问责、定期通报廉情”“三管齐下”,主动协助、督促党委(党组)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已经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责任清单纪实 力促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
翻开《新田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责任划分具体而详实。
2018年6月,新田县纪委监委在之前责任划分的基础上,以县委名义制定出台《新田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和《新田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
“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需要落实的工作任务分别进一步细化为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6个方面29项工作内容,履行领导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查办案件、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4个方面16项工作内容,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以上率下责任等3个方面7项工作内容,并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
“责任清单记实”制度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清晰明确的作战图,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纷纷行动——
县卫计委编制《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并通过不定期抽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的形式对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金盆镇党委、大坪塘镇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职责分工,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县水利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与局班子成员、基层各站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县商粮科经委采用科技手段“钉钉”管理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支出范围和权限......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以上率下、多措并举,全县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浓厚氛围已然形成。
规范约谈问责 推动主体责任抓在手上
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体现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那么,如何才能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回答是:需要党委纪委同频共振齐发力,才能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
“如果党组织早一点找我谈话,及时提醒我,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是许多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落马后的深刻忏悔。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离不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发力,党委必须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
自2014年以来,新田县连续三年以县委一号文件出台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其中出台的《新田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约谈、诫勉等十种问责情形。
2017年11月,新田县纪委以统一规范约谈、诫勉问责谈话流程事项为契机,以县委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约谈、诫勉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被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约谈、诫勉问责的县管干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参照执行。”
“对县管干部的约谈、诫勉统一归口县问责办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大督查办按程序将约谈、诫勉问责的干部的相关问题移送或函告县问责办。”
“在党建和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相关问题被约谈、诫勉问责的,主谈人为县委组织部长。”
“谈话对象在谈话结束后作整改落实表态发言,并在谈话记录表上签字认可。”......
通过界定约谈、诫勉对象,统一约谈、诫勉主体,明确谈话领导,规范约谈、诫勉程序,新田县约谈、诫勉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逐步提升,约谈、诫勉的警示提醒、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等综合作用日渐显现。
“这次诫勉,是我到新田任职近2年来最规范、最严谨的一次。作为主谈人,这次诫勉也让我自身受到了一次党性教育,及时对党员干部开展约谈、诫勉有助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新田县一位县级领导在约谈其分管领域干部后感慨地说到。
自《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共主持实施问责谈话12场48人次。
县卫计委改变以往实施“第一种形态”由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戏”的做法,根据“谁分管谁主谈”原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约谈、诫勉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
目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也是主责主业已逐步成为各级党组织的共识,党委纪委同频共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定期通报廉情 确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县纪委印发的廉情通报很及时,通报里的每一句内容都直面问题,让人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县委副书记易先平收到其分管领域2018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后,立即组织县农口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县农业委在一周内对通报问题做出整改回复。这是该县紧盯廉政风险点,拧紧主体责任发条的实例。
为使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8年3月,新田县纪委监委创新性出台《县纪委、县监察委定期向县“四大家”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
“定期通报廉情是认真把握‘四种形态’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的表现,其根本目的是抓早抓小、着眼预防,督促问题立行立改。”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汤小兵表示。
廉情信息通过研判信访举报、基层调研走访、监督检查、作风督查、执纪审查等渠道进行收集,县纪委监委每季度进行一次梳理分析汇总,并采取信函通报、会议通报等方式点对点反馈给该单位分管县级领导。为避免问题“一报了之”,《定期通报制度》规定,分管县级领导在收悉或听取廉情通报后,要及时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研究加强改进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整改落实报告。
通过构建“一把手抓一把手”,以上率下、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机制,新田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自觉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频次明显增加、措施不断实化——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印发廉情通报2期,向“四大家”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共计126个;县级领导组织召开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并针对通报问题“对症下药”共计125场次;8名县级领导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的相关同志到其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上廉政党课12场次.....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标,积极向同级党政领导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018年6月,新隆镇因联网考勤率低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镇纪委在认真分析后,向镇党委作了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作风纪律的专题汇报。镇党委立行立改,明确由镇纪委牵头对乡镇全体干部职工、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的在岗在位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并与督查平台联网,督查人员通过手机实时动态监督窗口工作情况,实现干部作风“遥控监督”。目前,该镇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就落实例行廉政谈话、综合分析信访举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对负责监督的5家单位的党政领导采取会议通报共计10余场次。
党委、纪委凝心聚力,紧盯廉政风险点,从具体的问题着手,及时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向社会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