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从“上班时间炒股问题”抓起
“党员干部上班时间炒股问题,是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天这个会议不仅仅是专项整治动员会,也是一次集体廉政教育谈话提醒会,要以杜绝上班时间炒股行为为引子,通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抓早抓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场严肃、火辣的专项整治动员会在省信访局召开。随着局领导同志在会上对照要求深入查摆本局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谈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重要性的深刻体会、诚恳地对局领导班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的不足方面做出自我批评,会场上有些干部“对号入座”不觉红了脸、低了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信访局根据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开展调研巡察反馈意见,经局务会议决定,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省委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决定,联合开展深化作风建设的一项实践举措。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学习发动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评价阶段,要求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在学习发动阶段要求局各支部都要召开支部学习会重温省纪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召开问题查摆会,开展个人自查、互相帮查、组织督查,要求查找问题不留死角,帮查问题不顾情面,督查问题不讲级别;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局各支部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精准提出整改措施和帮扶方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涉及违规炒股的同志均要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整改措施评议。对检查不深刻、评议通不过的由局机关纪委开展谈话提醒;总结评价阶段以支部为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长效管理办法,对涉及违规炒股的同志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报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局机关党委对提交的干部处理意见进行审批,对每个支部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查,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完善局本级相关制度规定,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强化制度保障约束,并将有关情况报驻厅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提高调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相同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8家单位内分别开展,也拉开了驻厅纪检监察组调研巡察反馈后整改阶段的序幕。“每次调研巡察都要精准发现一些问题,彻底解决一些问题,通过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一以贯之的原则,经过2年多的探索实践,已经逐步形成调研巡察的工作样板。通过对违规炒股“小问题”的整治目的是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大文章”。驻厅纪检监察组在巡察反馈中,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以上率下,突出头雁效应。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对本次调研巡察都高度重视,分别在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的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上作出批示,要求“对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和整改。”各单位领导干部首先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双岗双责”,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此次整改的重点是要抓支部书记这个层级,要将压力原原本本传导到每名党员群众身上,把“严管就是厚爱”体现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在整改过程中支部书记必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指导和落实整改,起到徙木立信的作用。
二、以小见大,深挖问题根源。调研巡察发现的问题可能都是一些小问题,都是表面现象,其根源都与“四风”密切相关,都是其衍变的具象。在监督执纪工作中,驻厅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副书记王海超提出的“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实践,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找准自身的职责定位,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改,体现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重点关注“小散远”的巡察倡议,不能将视角局限于问题本身,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作用,通过互帮互助、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化认识、切实整改。注重运用执纪监督“第一、二种形态”,让“八必谈”要求的廉政谈话触及灵魂、谈出实效。通过延点扩面,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三、标本兼治,强化检查追责。在调研巡察过程中发现,各单位对于学习贯彻、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做得较好,但是事中开展有效检查、事后综合考核评价相对较弱,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往往以罚代处,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追责也未落实。此次巡察整改要求各单位紧盯违纪易发点、重大节日节点、廉政风险点和岗位责任点,定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活动,加大发现问题和纠治问题的力度,坚决防止触“红线”、碰“底线”、踩“法线”。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追究,每发现一个违纪问题,都要查找分析原因和责任,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肩。(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