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政研室:个性化谈心谈话 精准勾勒“廉政画像”
如何解决党支部书记和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中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精神,改变原有的笼统、单一、缺乏特点和针对性的谈话模式,实施个性化、精准式教育提醒,梳理提出28项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工作要点,有力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说成效,讲风险,以谈明责。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前期开展调研巡察中反映出的思想误区和行动短板,省委政研室围绕招标采购、内控措施、个人事项报告等开展重点提醒,认真查找谈话对象未曾注意或未曾重视的风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谈话人,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日常提醒谈话中,提出了9种情形和对应的谈话要点。如参与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服务或起草涉密重要文件前,提醒有关同志遵守保密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参与招录人员、大额采购、项目招标等工作前,提醒其遵守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公平公正;处级干部填报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前,提醒其认真学习填报的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避免错报、漏报,杜绝瞒报、谎报;处室同志本人或子女有婚庆和乔迁新居、操办丧事等情况,了解是否举办酒席、宴请对象、收取礼金等情况,要求按规定做好报告工作;处室(中心)同志因私出国(境),在其因私出国(境),开展行前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在其返回单位后,了解在国(境)外的情况,提醒其将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天内上交办公室保管等,督促党员干部拧紧思想阀门,守住纪律底线,画好个人“廉政像”,做遵规守纪的排头兵。
勤探哨,防初萌,以谈督行。根据谈话对象职务、岗位特点,因人而宜、因情而宜,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实施“私人订制”。在人事调整和岗位变动提醒谈话中,提出了5种情形和对应的谈话要点。如对新提任职务的处室(中心)同志,组织决定一周内,提出廉政勤政要求,带头遵守单位和处室有关管理规定,对新提任处级干部提醒其按规定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新进或岗位交流到本处室同志,提醒抓紧熟悉单位和处室情况,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和处室有关管理规定;在处室(中心)同志转岗交流到其他处室前,提醒做好工作、财务交接,并对今后的努力方向、工作重点提出建议;在处室(中心)同志退休或辞职前,肯定其在本处室的工作,讲明退休或辞职的政策规定,强调对退休干部的纪律要求;在处室(中心)同志挂职锻炼前,提醒挂职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服从挂职单位管理,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维护政研室干部良好形象,并定期向单位报告挂职工作情况,督促领导干部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画好个人的“履职像”,做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领头雁。
戳痛点,揭短板,以谈促廉。在个性化“私人订制”的同时,紧扣“清廉主题”,结合信访举报,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咬耳扯袖”,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带来的后果,“添添辣味”;党支部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其受到警醒“红脸出汗”。在廉政提醒谈话中,提出了8种情形和对应的谈话要点。如发现处室(中心)同志有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表不当言论或在网络上发送、转发违规信息等,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对其严肃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处室(中心)同志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或参加组织生活态度不端正,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注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情形,责令其立即改正,增强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情节轻微的同志,要求其写出深刻检查并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对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或各方面评价较差的同志,提醒其深入查摆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析原因、剖析根源,要求其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争取有明显转变;了解到处室(中心)同志有参加社团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及在其中兼职等情况,要求其如实说明情况并向办公室和机关纪委报告,如有违规在社团组织兼职等情况,对其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改正,绷紧“八小时”之外的这根弦,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休闲圈”,坚持以身作则,洁身自好,画好自己的“生活像”,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