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项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3月23日,福建省闽清县云中村失修已久的灌溉渠竣工,清澈的渠水欢快地流向农田。村民们高兴地说,“村霸”倒了,水渠通了。
村民们所说的“村霸”,是云中村村委会主任黄乃光。今年2月,闽清县纪委监察局对黄乃光予以立案调查。经查,黄乃光借基础设施建设之机大肆捞钱,虚报冒领征地拆迁补偿款,并且独断专权,欺压村民,成了一手遮天的“村霸”。前些年,上级派工程队到村里修缮水渠,由于该工程没有承包给他,他便煽动少数村民强行阻挠施工,致使该项目停工多年。随着黄乃光被查处,村里的水渠也终于通了水。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充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代言人”,不遵纪、不守法,胡作非为,基层群众深受其害。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福建省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党委将其列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严肃查处相关违纪问题,还广大农村一方天朗气清。
以该省三明市为例,2月21日,三明市委启动2017年首轮市县巡察,明确重点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蝇贪”问题。截至3月上旬,巡察组已发现问题线索223条,移交36条,党纪政纪立案8人。“在巡察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涉及党员干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线索,立即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坚持边巡察边查处,做到精准发力,铁腕整治。”三明市委巡察办主任袁富力表示。
在权力上滥用专断、在经济上贪婪攫取、在作风上飞扬跋扈,这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主要特点。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农村党员干部沦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或者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一批典型问题被揪了出来。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山边村委会原主任郑德昌,组织亲信以村里老人分会的名义,多次对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索要钱财,不“捐款”就组织人员阻挠施工,还假借村集体名义取得建设工程项目并私自转给其弟施工。洛江区纪委给予郑德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永安市贡川镇集凤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武汉,以项目施工破坏其亲戚家水田为由,向施工方索赔20万元,被拒绝后,三番五次驾车强行阻挠施工,最终获利3万元。张武汉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结合专项整治的开展,福建省各地各部门也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漳州市集中力量清理排查2012年以来市、县、乡三级纪委受理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并将巡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经济活动多、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多的重点村,着力发现有关村干部的违纪线索。部分地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查处违纪农村党员干部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