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从“五度”入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日前,秭归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从提高“重视度、知晓度、廉洁度、满意度、公信度”五个方面入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坚持“一把手”工程,提升领导的重视度。该县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计局、人社局、机关工委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在县纪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安排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解决。
坚持“多元化”宣传,提升群众的知晓度。一方面,该县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党纪党规,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每月至少一次的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的内容。另一方面,开展下访宣讲活动,通过组织12个工作队走村串户,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向每家每户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社会评价知识。同时,该县还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与廉政文化“六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检监察干部下乡接访等工作相结合,通过编排廉政小品、廉政歌曲、廉政诗歌朗诵、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廉政测评等形式,深入宣传廉洁履职相关方面的知识,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受到教育。
坚持“高态势”惩治,提升干部的廉洁度。该县坚持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的作用,不断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机制,在行政服务中心、各主干道、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行政效能投诉 电话宣传标牌。重点查处移民安置、项目建设、农业开发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查处危害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深化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息,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
坚持“强密度”督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该县实行收集、梳理信息月报制度,各牵头单位在次月5日前要将上一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作风办公室(纪委党风室),由县作风办将情况汇总后及时呈报领导。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收集和解决情况向县作风办每月报送一次。县作风办每月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集、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 出问题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敷衍塞责、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问责。
坚持“全方位”考核,提升工作的公信度。该县纪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电话抽查、召开测评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各单位、各乡镇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测评。在年内两次考评中,每次社会评价结果在全县排名后五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第一次排名后五位,第二次排名后三位且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职务调整。据悉,该县还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并与干部奖惩、职务晋升结合起来,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秭归县纪委宣讲调研室 董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