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政协委员建言治理红白喜事攀比风
在湖北省枝江市政协五届二次全会上,市政协委员彭菊提出了“关于净化社会风气抑制红白喜事攀比风的建议”。在会前,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
近几年,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红白喜事越办越多,如乔迁新居、升学、祝寿、结婚生子等等。场面越来越大,如主持、仪式、乐队、车队、礼炮、气球等,形成了一股讲排场,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花销越来越,怨声越来越高。红白喜事成为很多人的一个心病。很多工薪层的年度人情开支占收入比重大,农民更是不堪重负,有些已到了“人情大似债,头顶锅来卖”的地步。严重影响居民幸福指数,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也造成了铺张浪费。近几年来,少数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红白喜事往往是最热烈和规模最为浩大的,而且相互攀比,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形象。极少数人物还在利用操办红白喜事之机敛财,助长官场腐败,造成恶劣影响。
为净化社会风气,简化红白喜事操办,彭菊委员特提出如下建议:
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正确引导。各级领导要把净化社会风气,抑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机 制。树立正确的论导向,形成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舆论氛围,引导大家将精力、财力、物力投入到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中去,重塑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途径,广泛开展相关宣传,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乡镇村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并通过刷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图片等办法,努力营造移风易俗的宣传氛围。各单位在帮扶村,要配合村镇做好简化红白喜事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破除封建迷信、虚荣攀比观念,形成喜事俭办光荣、奢办可耻的社会风尚。
构建制度保障。制定办理红白喜事的乡规民约和村(居)民公约。做到有章可循,尽量让多数群众充分理解、热情拥护和积极参与。在执行乡规民约过程中,对那些执行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罚等措施。形成一个“好人好事有人夸,歪风邪气有人抓,陈陋风俗有人管”的风气, 逐步把农村红白喜事的操办方式引向文明、健康、俭办、新办的轨道上来。
重视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将简化红白喜事与干部考核相相合。党员干部自办红白喜事应向组织报告,纳入组织监督,对于严重违反简化红白喜事原则的党员干部,要进行相应处分。
树立正反面典型。对于正反面典型进行奖惩并加以宣传。带头移风易俗,俭办喜事的家庭给予精神和一定的物资奖励;反之,典型的大操大办户,要给予相应批评及处罚。
彭菊委员的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狠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正之风,该通知于5月30 日起开始施行。全市2400多名党员干部签订了《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承诺书》。
《通知》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审备案。各级各部门要把治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坚持文明、节俭、从简,自觉抵制各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通知》规定,将落实本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政主要领导是执行本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或袒护、纵容违规操办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该 市还将落实此规定情况纳入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考核内容,与该单位及主管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奖挂钩。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该市还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违规操办酒宴的监督举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过受理举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把执行《通知》规定情况,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该市还邀请政协委员对《通知》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形成全民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贡献。(刘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