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纪实
让廉洁“土壤”更肥沃
——宁波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纪实
雍璇
“事先没通知,没人打招呼,也没有本地领导陪同,市委书记就突然出现在我们值班室,让我大吃一惊。”说起前不久的“遭遇”,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党委宣传委员董旗颇为兴奋。
那天晚上,董旗正在值班室整理白天村民反映的问题,没想到,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竟意外“到访”。交谈中,刘奇像拉家常一样了解基层值班情况,并叮嘱董旗:“乡镇干部离群众最近,要沉下身子、投进时间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在宁波,这样的“故事”并不稀奇。该市近年来着力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统一编制乡镇政务、村务、财务和基层党务公开目录并加大公开力度,严肃处理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行为,及时纠正基层站所不作为现象,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良好态势。
坚持打“苍蝇”
说起狠抓基层廉洁工程的动因,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暨军民感叹:“在群众心目中,基层干部就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的‘吃拿卡要、庸懒散奢’会直接影响党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反腐倡廉,既要打‘老虎’,更要打‘苍蝇’。”
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坚持长期棒打“老虎”,也不忘经常举起双手打“苍蝇”,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起,积极推广“一线工作法”、网络问政问效、“绩效对账”等创新经验,开展“走百村、访千户”活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基层廉洁工程启动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及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5339件次,立案查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4件,涉及金额1989万元;立案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53件,涉及金额逾亿元。
宁波下辖奉化市不断加大干部作风建设力度,形成了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对账”管理机制。近期,奉化市10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15名“庸懒散奢”干部被分别给予免职、降职、调离处理。
权力关进笼
“过去村里一来客人我就发愁,怕招待差了影响工作,超标了村民又有意见。现在实行‘零接待’,真是太好了。”说起接待工作,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外漕村党支部书记李根华竖起大拇指。
正如他所说,宁波市纪委出台村(社区)、基层站所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严格实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和乡镇接待“进食堂”等制度,从源头遏制职务消费上的不正之风。
制度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近年来,宁波市不断健全基层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基层权力牢牢关进制度这个“铁笼子”。该市推行村账乡镇(街道)代理制,建立“会计代理核算中心”,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在全市农村推行“廉情指数”发布制度,形成了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的廉情预警机制格局;构建“阳光111”网上监管、96178电话投诉等“四大平台”,有效畅通群众诉求。
监督无盲区
“社区爱心基金还有多少余额,款项有没有收到救助效果?”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北郊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竺培中在查阅社区账目时发问。
该社区爱心基金自2008年设立以来,共接受居民捐款25790元。善款的去向是社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自然也是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重点。
针对竺培中的问题,社区党委副书记王芬芬取出原始记录凭据,仔细罗列一笔笔支出情况:“5月2日,通过宁波市红十字会向雅安地震灾区捐款5875元;上个星期,向白鹭园小区一位得白血病的孩子捐款1000元……截至目前,共对18人进行救助,结余款项9510元。”
如此直接、透明的“一问一答”,在宁波已是常态。该市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重要事项民主决策、社区资金资产使用、居务财务公开、办理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开展公益事业等情况都要开展监督。“如果居监会成员在正常开展查询、质询工作中遇到阻力,可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由街道纪工委来‘保驾护航’。”海曙区纪委副书记史亚培说。
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度执行到哪里“阳光”就照射到哪里。宁波市把监督权交给普通群众,积极建立组织完善、队伍齐整、衔接配套、运转有序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了“全公开、全过程、全阳光、全透明”的目标。
基层沐清风
“通过参加区里组织的教育培训,我对与财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加熟悉,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说实话,自己手里的权力也不小,得时时提醒自己注意。”参加完“廉管家”教育培训,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财审科科长李瑶娣神色凝重。
鄞州区把基层财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基层廉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创新教育形式。培训期间,既有常规的财务知识和法纪教育讲授,也有“读书思廉”和优秀读书心得体会评选活动;既有直观生动的教育基地参观、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也有理性的“廉管家”研讨班、“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全市,以读书养廉、警示思廉、谈话诫廉、亲情助廉、文艺颂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活动正如火如荼推进,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强化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廉洁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