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2009年以来,沈丘县以贯彻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和周口市被确定为全国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为契机,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着力解决乡镇纪委无心干事、无章理事、无心做事等问题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有人干事。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基层纪检网络为手段,着力打造一支乡村纪检队伍,确保有人干事。一是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班子。2010年,沈丘县按照中纪委9号、10号文件要求,配齐配全了乡镇纪委班子。2011年全县乡镇党委换届时,又对乡镇纪委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目前,每个乡镇有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专职纪检干事2名。全县22个乡镇纪委配备纪委书记22人,平均年龄36岁,其中大专以上文化21人,占 95%;35岁以下11人,占 50 %;女干部3人,占13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乡镇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排名居于组织书记之后,原则上不分担其他工作。乡镇纪检干部从乡镇公务员中选配,严格限制准入门槛和任职条件。对乡镇纪委委员进行合理分工,逐级明确了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干事的工作职责,统一制作成版面上墙。在县纪委增设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室,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三是配好村级纪检“四员”。在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的同时,通过配好村级纪检“四员”,把纪检工作触角向村一级延伸。村级纪检委员由村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兼任,每届任期与党支部相同,行使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权、一般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权等,纠正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信访举报联系员由村组中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的党员担任,负责收集、掌握信访动态,及时控制、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廉政监督员由各村从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中聘请产生,对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每村3-5名,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对村务公开的监督。目前,全县共配备“四员”2074名,形成了多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
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按章理事。按照规范、管用、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案件查办、自身管理等一套制度,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一是推行协作区办案制度。将全县乡镇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包含2至4个乡镇,配备6到8名人员。对办结案件,经自审、片审后交县纪委审理室协审。县纪委对协作区办案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奖优罚劣。通过协作区办案,激发了乡镇纪委办案积极性,优化了办案环境,提高了案件质量。2009年以来,全县各协作区共查处166件,党政纪处分149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基层重访和越级访率明显下降,促进了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实行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在规定时间调查结束后,5日内要上报县纪委,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县纪委领导签批后报审理室审理,一般案件7天审结,重大案件15天审结。审理终结后,审理室形成书面报告,处分决定由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过乡案县审,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2009年以来,县纪委审理室受理乡镇纪委移交案件84件,审结84件,审结率100%,党政纪处分112人。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全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把乡镇纪委的风险防控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监督等各项机制,着力加强在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排查和预防,通过设置防控栏、制作风险警示卡、设立风险防控意见箱等形式,将纪检干部岗位职权、工作流程、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全县乡镇纪委人员共查找廉政风险点566个,制定防控措施800多条,有效规范了乡镇纪检干部自身权力运行,预防了行为失范、权力寻租等现象发生。四是规范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制订完善乡镇纪委议事决策、学习调研、档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开支及纪检干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制度12套,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督导、组织协调等7个方面的工作流程,并绘制了流程图。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以案代训、定期轮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如我们利用县委在昆山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的有利时机,把对新任纪委书记的培训纳入其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赴昆山学习,提高了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能力。严格绩效考核,把乡镇纪检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加强对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信访、办案等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狠抓作风建设,以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和深化“转创”活动、推动狠抓“落实年”工作为契机,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对作风不实、纪律不严、工作不力、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
三、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有心做事。在加强经费车辆保障的同时,该县切实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经济上的帮扶,全力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一是配齐配全基础设施。县纪委为各乡镇纪委统一购置了办公用具用品,达到了有机构牌匾,有5间固定办公室,有办案车辆,有制度上墙,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有档案柜,有举报电话,有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的“八有”标准。二是健全车辆和经费保障机制。把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审核,协作区负责人把关,乡镇长签字报销,县纪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室统一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账的报销体制,确保经费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按标准为乡镇纪委配备办案车辆1部,标准为价格10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以下。县纪委在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加强对办案车辆的管理。三是实行办案激励机制。县财政按照人事部、财政部、中纪委监察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精神,为纪检监察干部按月足额发放办案补贴。同时对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经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根据案件处理的不同种类,再给予承办单位一定的办案奖励。四是加大关心爱护力度。建立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关爱联系等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纪检干部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形成了良好的干部选拔培养链条。建立帮扶机制,对经济上困难的乡镇纪检干部给予关爱和帮助。
四、注重作用发挥,确保为民办事。通过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沈丘县22个乡镇纪委基本实现“四化”,即组织网络化、制度规范化、设施标准化、工作程序化,使乡镇纪委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加快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本好转和农村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如在2012年全省农村低保复核复查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作用,以办案协作区为依托,以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建立“分点、包村、入户、到人”的排查机制,全县取消违规低保6632户11644人,党政纪处分10人,维护了困难群众利益,受到省市纪委肯定和百姓好评。在今年开展的新农合外地报补专项检查中,我们以乡镇纪委为主要力量,对各乡镇辖区卫生院进行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了两起乡镇卫生院职工伙同社会人士诈骗新农合资金的问题,涉及违纪资金160多万元,移交司法机关4人,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