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冈市着力做好“队伍建设 维护稳定 服务发展”三篇文章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武冈市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着力做好“队合建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三篇文章,使武冈市司法工作连续8年获评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确保司法公正公平,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利。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好打造一流干警队伍文章。一是以先进文化理念“铸魂”。坚持“用文化凝聚人心、用制度驾驭人性、用品牌成就人生”的管理理念,在司法系统组织开展带着使命学增强原动力、对照问题学增强操作力、创新形式学增强吸引力、党组带头学增强带动力的“四学四力”活动,将机关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在潜移默化中锻造司法行政人的特有灵魂。2011年来,先后6人立功、28人次受到嘉奖。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团队“聚力”。始终将学习作为塑造机关形象、提高干警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建立了一整套学习长效机制。精心组织每周集中学习、每月理论考试、每季读书评比等活动,推动学习形式多样化、高效化。局机关每季度推出1名学习之星,每年评选1个学习型股室和2名年度学习之星。近年来,共有15名同志通过高等教育法律自学考试,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三是以科学管理机制“强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百分制”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从工作纪律、政治学习、工作效率、内务管理、信息宣传、业务考核等10个方面,对所有干警进行全方位考核,推动司法行政规范发展。2012年,邓元泰司法所被评为“全国规范司法所”。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出台《武冈市司法局制度汇编》,对机关工作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较好地促进了政务运转规范化。该局的月点评、半年测评、年度考评机制受到省委创先争优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四是以人文关怀“凝心”。注重将柔性的人文关怀与刚性的纪律约束相结合。在“心”字上着力,坚持以“心”感人——在干警岗位调整、职务升降、遇到困难情绪低落、工作出现失误或家庭出现矛盾时,及时进行面对面交谈。在“情”字上着眼,坚持以“情”动人——做到干警红白喜事必上门拜访,干警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必上门慰问,通过建立生病看望、生日祝贺、加班问候、困难扶助等制度,使干警倍感温暖。在“和”字上着意,坚持以“和”聚人——规定每月25日为集体学习日,打造机关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间的交流平台;重大节假日开展集体活动,打造业务股室间的合作平台,将政治学习与思想交流有机融合,将业务工作与团队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信任、互助、宽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司法行政工作氛围。
二、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做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文章。一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建立市、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网络纵深发展。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联合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力促调解网络纵宽延伸。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市司法与市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落实人民调 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在每月进行定期排查的同时,重点加强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5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696起,调处成功率98.36%,调处重大疑难纠纷67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0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3起,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45起。如2012年就成功调处了洞新高速第六合同段王某意外死亡等5起诉求标的均达100万元的重大纠纷。“家户长”调解模式受到国家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二是严格特殊人群管理。建立市、乡(镇)、村(居)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严格把好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安置、帮教、管理“四关”,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流程,为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为城镇籍的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内部管理上,组建强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并针对每名矫正人员建立“五帮一”矫正小组,健全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在外部衔接配合上,加强与部门间接收、监管、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的衔接配合。截至目前,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26人,已解除矫正39人,现在册的209名无1人脱管或重新犯罪。三是深化“法治武冈”建设。在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武冈创建的同时,着力打造独具武冈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创新开展“学好‘专业法’、提高执行力”活动。本着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的原则,采取依托岗位重点学、带着问题专题学、相互交流集体学等办法,每年确定1至2个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由市普法讲师团统一授课,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必要条件。率先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议制度。出台《武冈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办法》、《武冈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议制度》,每年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等部门配合,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对班子成员按照“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 法”三个方面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2012年,该市312名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了书面述法,52名“一把手”进行了公开述法。今年2月6日,《湖南日报》及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等媒体以“武冈市法治建设红红火火”为题进行了专门报道。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活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文章。一是强化律师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执业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活动,以分片包干单位为基层联系点,每季度深入联系点开展法律帮扶。法律顾问每月深入中小企业、结对居民区为群众排忧解难。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企业改制、旧城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从而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规范推进。仅2012年,就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4家,代理各类案件42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360人次。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21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501个村(居)委会建立联系点,形成“金”字型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实现了法律援助“村村通”。在妇联、残联、工会等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室,及时为妇女、残疾人、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设立“法律门诊”,为前来寻求法律 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开设“法律援助直通车”,组织开展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活动,把行走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身患重疾的病人等社会特殊群 体作为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的重点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全市半小时法律援助圈的做法被省司法厅全面推介,现已办结的462件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一直保持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三是优化公证服务品牌,推进公证服务创新。力改过去“等米下锅”的被动服务模式,在市司法局办公楼设立办证大厅,在市政务中心设置公证服务窗口,并将公证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服务窗口人员统一佩戴徽章、亮证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全面推行阳光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每件公证事项统一受理、按类指派、全程监督,从而杜绝了差、假证。办证指数成倍增长,2012年办理各类公证910件,被评为邵阳市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武冈市 周晓龙 陈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