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县检察院“全程监管”工程建设领域
去年以来,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强化“全程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全程跟踪预防的5个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全、管理有序、进展顺利,无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事前源头预防。确立关口前移的预防思路,把预防重点放在项目建设前期。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联系,全面掌握每年由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资金数量、来源、流向。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工程未上马,预防先到场,警钟时时响”,及时提出预防建议。配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规范查询程序,凡投标单位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才能进行投标,从源头上严防职务犯罪发生。重视加强与国土、住建、水利水电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席会议、重点检查、情况通报、调查研究、法制宣传等制度机制,形成预防合力。如,2012年,国家在修水县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廉租房项目,该院及时与县房产管理局联系,会签了《廉租房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实施方案》,进行跟踪预防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不仅优质、而且廉洁。
事中现场服务。为保证预防效果,该院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开展预防“三进”活动。加强与承建单位的联系,不定期到施工现场与项目业主、施工方、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人员进行实地座谈,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实时掌握情况。将法制宣传和预防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施工现场,以法制宣传讲座、预防警示教育图片展览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职务犯罪危害。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在廉租房建设项目、“柯龙”公路建设项目、洪坑河治理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开展警示教育4次,受到施工单位欢迎。主动与承建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联系,提供 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帮助企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廉洁意识。
事后跟踪监督。该院将工程建设项目后期工作纳入全程跟踪预防范围,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效果。加强与审计机关的联系,对工程预算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合理运用。同时,注重加强与纪检、财政部门联系,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进行事后监督,防止在支付工程款环节发生职务犯罪。加强与纪检部门联系,建议纪检部门对阻碍、干扰检察监督的部门予以严肃处理。积极建议建设部门加强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重要资料不遗失。注重对前期预防工作的资料整理,从中总结成功预防经验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预防对策,为以后预防工作提供详实依据。(修水县纪委 冷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