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富平县“五项抓手”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今年以来,陕西省富平县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五项抓手”,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一是以教育引导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为契机,把作风建设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部署,使作风建设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学习,尤其是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政策、工业园区管理等知识学习,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加大干部培养力度,通过外派学习、下派挂职、党校培训等方式,帮助干部“充电”,全面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促使干部认清自己所肩负的责任。
二是以开展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效性。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开展“创先争优”、“向人民报告”、“频阳党旗格外红干群关系格外亲”、“三问三解”、“工作落实年”、“四严格一提升”、“转作风保稳定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以全县推进“思想大解放”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工作效能提升年”和庸、懒、散、奢“四治理”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五抓五促”(抓学习,促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抓纪律,促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抓制度,促机关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抓创新,促工作效能建设加速推进;抓考核,促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等五项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纠改力度,不断促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持续好转,实现“五个好”(干部素质好、工作状态好、机关面貌好、政府形象好、发展环境好)目标。
三是以考核追责为抓手,进一步确保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科学性。加强干部考核,严格按照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事求是地界定干部德、能、勤、绩、廉,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奖罚分明,对政绩突出的干部采取激励机制,对作风涣散、工作平庸的干部坚决不予重用。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问责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保证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使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严肃性。对于违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党章》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做到不放任、不手软、不姑息;对于公开对抗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人,触犯法律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向党委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五是以完善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构筑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性。健全责任机制,要求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做好表率,身体力行,又认真负责,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健全民主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既要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人翁精神,又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防止班子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健全约束机制,教育干部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同时,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陕西省富平县纪委办公室 雷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