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县创新实施“1234工作法”强化涉农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近年来,湖北竹山县探索实施“1234工作法”,强化涉农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8次,涉及征地拆迁项目21个,惠农补贴项目17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个。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25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已完成整改21个,查处违纪案件2起,分别给于了对应的党政纪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2.3万余元。
“一个小组”强保障。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县涉农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两个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在制定专项治理总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每个分项治理方案,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分项检查工作小组,形成了组织有力、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双向清查”抓深入。采取自查与专项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双向清查”模式。一方面开展涉农部门自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本辖区或本部门、本系统内存在的涉农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腐败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另一方面,开展集中检查。根据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统筹协调,抽调人员,集中时间,由各专项检查小组对行政执法权力较为集中、涉农资金量较大的部门、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规范合法实施,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问题,对有价值线索迅速组织调查核实。
“三个要求”严纪律。一是公开过程求“透明”。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补助类项目及资金按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对工程类项目及资金严格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栏累计发布涉农项目和资金公开信息200余条,提高了透明度。二是检查范围求“全面”。各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比例达100%。各专项检查小组对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清查、突出重点”的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检查各方面涉农问题,着重清查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突出问题。三是责任纠错和追究求“严格”。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发现存在涉农问题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项机制”保实效。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涉农问题相关的重点部门和分项方案的牵头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汇报,统筹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工作制度。涉农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部明确1名人员专门负责整理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汇总刊发,动态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累计编发信息18期。三是建立跟踪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重点涉农问题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对惠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行重点抽查,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确保成效。四是建立问题快速调处机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和措施。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从严从快处理。(竹山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