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县国土局大力开展农村“空心村”整治工作
近年来,淮滨县国土局大力开展农村“空心村””整治工作,把中央和省、市节约集约土地政策有机的结合起来,从服务大局出发,关注民生,积极开展农村“空心村”整治工作。2005年以来,共完成“空心村”整治总规模2565.85公顷,新增耕地1323.3公顷,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走出一条适合农村科学发展的土地节约集约之路。
一、找准着力点,走科学领导之路。一是建立“空心村”整治组织机构。成立了农村“空心村”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空心村”整治的组织领导、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等问题。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成立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涉及辖区的“空心村”治理的日常性工作。同时,抽调骨干力量靠上抓,制定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每一个整治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料,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进行了跟踪服务,明确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工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积极的推动“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营造氛围,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形式多样、深入广泛的宣传,提高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首先做好领导宣传。让领导及时掌握“空心村”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其次做好基层宣传。在稳步推进“空心村”整治过程中,加大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导向,积极引导村民支持“空心村”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其良性循环效应。
二、找准控制点,走改革创新之路。结合淮滨县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保粮任务重,“三农”问题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只有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淮滨县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全局的方向性战略任务来抓,才能够收到一举多得的成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科学规划村庄的发展,合理高效利用农村宅基地,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对原来的“空心村”土地进行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通过开展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充分体现,有效地防控“空心村”现象的蔓延,是解决“空心村”问题最根本有效的办法。
三、找准切入点,走节约集约之路。科学整合,在节约集约中开展“空心村”治理,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的用地思路,在搞好内涵挖潜的同时,淮滨县国土局严控“空心村”问题外延扩张,加大空心村的整治改造力度,开展“三项(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做到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增加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多元化投资、受益人投资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的投资模式,2005年—2010年,全县先后在栏杆镇、固城乡等17个乡镇实施完成165个项目,土地整治总规模563.98公顷,其中“空心村”土地整治总规模480.85公顷,新增耕地384.7公顷,可置换建设用地指标384.7公顷。 同时,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耕地有效面积、落实了占补平衡的目标。
四、找准闪光点,走超前谋划之路。县六大建设工程“百村万亩空心村整治项目”。总规模208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938.6公顷,于2011年年初启动的,该项目分两年实施,总计八个批次:一是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一个批次,补充耕地面积256.5公顷。二是已实施完毕,待验收的四个批次,补充耕地面积462公顷。三是正在实施的一个批次,新增耕地面积65.4公顷。四是已完成立项的两个批次,补充耕地154公顷。共八个批次项目完成后,总计新增耕地面积938.6公顷。已实施完成新增耕地面积718.7公顷,正在实施的新增耕地面积65.4公顷,即将实施的新增耕地面积154公顷。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已实施完成新增耕地面积718.7公顷,为今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找准支撑点,走一举多赢之路。面对人口增长与耕地逐年减少这一现实,淮滨县国土局按照上级有关政策,为解决好农民生存与农村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走集约用地和可持续利用耕地原则,结合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实施“空心村”综合整治工程,切实解决困扰发展的“空心村”问题。一是统筹合理规划,旧村整体改造;二是清理闲置旧宅基,平整闲置土地,提高现有耕地数量,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三是移走废土填平村街废沟废渠,填坑造地。在整治过程中,“空心村”整治领导小组率先垂范,以自身行动和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排除工作中的重重阻力。对于拆迁户,采取置换办法,交旧换新,并根据房屋新旧程度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对于特困拆迁户,除为其协调安排新宅基外,还负责为其免费拉土、建房,给予适当的补偿帮扶。由于思想统一、措施得力,工程进展顺利。不仅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任行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