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为培植和弘扬廉政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南昌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近日,南昌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可操作性为原则,对加强党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加强社区、学校、农村、家庭、企业、“两新”组织廉洁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鼓励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景区、进园区、进商场、进公园等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向全社会覆盖。
加强党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公务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社区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党员和社区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建立社区廉洁文化志愿者队伍,培养社区廉洁文化骨干,依托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民广场等设施,建立廉洁文化长廊、橱窗,张贴廉洁宣传画,打造以廉洁为主题的社区文化景观;通过举办“社区艺术节”、“纳凉晚会”、书画作品展,开展廉政图片展览、廉政形势讲座、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学生品德品行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把反腐倡廉和廉洁文化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思想道德教育范畴,在大、中、小学课程设置中增加廉洁教育内容,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借助校报校刊、校园网站、班组板报,开展廉洁主题绘画、红色经典故事演讲比赛、廉洁作文比赛等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接受教育。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新农村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注重发挥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远程教育网络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推进廉洁文化在农村的传播;注重挖掘乡土廉洁文化资源,创作演出贴近农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廉洁文化节目。加强家庭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育合格人才的家庭廉洁文化教育和实践活动,构筑家庭拒腐防线;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编辑家庭廉洁教育读本,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举办领导干部配偶助廉培训班,宣传表彰“廉内助”等形式,倡导清廉勤俭、健康文明的家庭新风尚。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把廉洁文化与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企业报刊、企业网站中开辟廉政专栏,开展廉政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活动,引导员工自觉把社会责任感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此外,还将加强“两新”组织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要求融入行业公约、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等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之中,倡导全行业共同自觉遵循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两新”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向全社会覆盖。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廉政文化建设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抓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评估评价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及党员教育经费支出中。要结合实际,真正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