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县纪委:四措并举 力促信访交办案件办结率提高
今年以来,湖南新田县纪委下狠劲,出实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交办工作办结率,专门下发了《关于明确信访交办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正式推行信访交办案件跟踪卡制度。今年共发函交办信访举报件15件,县纪委信访室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科室联系、派人指导、定期催报等方式,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创新形式,力促信访办结率的提高。
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交办案件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委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兵强将,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形成了领导干部主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站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当事人切实负责的高度,强化督促指导、强化处理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取得实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如该县陶岭乡一名群众举报同乡一名党员干部打伤了自己,但该乡一直未作处理,县纪委信访室针对这一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发放交办函,乡镇纪委高度重视,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现已结案并给予被举报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程跟踪,包案到人。县纪委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身上,即包协调、包调查、包处理、包反馈、包化解、包息访,一包到底;实行包案到人,由包案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处理所包信访案件。要求办案人员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做到“四清楚”:即举报内容和诉求清、查处情况及结论清、案件去向清、督办情况清。同时,实行信访案件全程跟踪制,跟踪卡做到“五明确”:即时间明确(交办时间、受办时间、办结时间)、批办领导明确、受办单位明确、案件责任人明确、反馈人明确;确保对案件了然于心,促进及时快速处理。县纪委对交办的信访件,建立台帐,专人督办,每月通报办理情况;对线索单一、情节具体、易查易结的信访件,信访室直查快办,及时反馈;对联名信访等复杂信访问题,实行“阳光办案”,群众参与调查,公开反馈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实现了息诉息访。
掌握动态,规范管理。为规范信访举报件的流转和办理工作,提高信访办结率,县纪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来信来访来电办理制度》、《信访案件交办制度》、《信访问题督办制度》、《信访案件直查快办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件登记、呈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及时反馈、立卷归档等环节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在信访件处理的时效上实施“一三二”制度,即来信、来访、来电在收件后一个工作日内登记完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流转完毕,整个信访件在二个月办结,为信访件的快查快结创造了条件。同时,坚持包案领导“四访”制度,即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着力化解信访矛盾。进一步完善了接待、建档、交办、督查、反馈“一站式”流程管理,每半月召开一次处理信访案件专题通报会,通报案件办理进度,组织精干力量对信访案件反复研究,全面把握案情和当事人心理,努力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真心真诚、为民解难。对于交办的信访案件,各级部门针对具体的案件和上访人,因案施策,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对于群众要求破案的诉求,全方位开展调查,对于案件一时不能结案的,深入群众家中进行耐心细致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解民所忧,办民所需,用心解决实际问题,把为民办事理念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使每一位信访当事人都能感受到真情和关怀。同时站在当事人反映问题的立场上,认真分析其上访诉求产生的根本原因,深入交谈,深挖问题实质,寻求解决办法,解决上访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截止目前,15件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时化解,县纪委信访室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全部办结,初信初访一月内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群众赴京、去省上访明显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优化了发展环境。(新田县纪委 周慧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