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举措推进依法依规和谐征地拆迁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础、最宝贵的资源。面对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双重责任,河南省各级纠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着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的多发势头,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依法依规和谐推进征地拆迁的良好局面。
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
组成一支推进和谐征地拆迁的工作队伍。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由纠风部门牵头组织,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参加,职责清楚、责任明确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形成纠风办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去年以来,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先后4次牵头组织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工作、查办案件,较好保障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建立了典型案件联合查办制度、重点监控和工作约谈制度、信访举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工作协调与考核讲评制度等,这些常态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几个相关部门的和谐默契工作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针对一些地区短时间内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事件高发多发的问题,及时启动领导约谈和警告性谈话机制;针对一些敏感时期征地拆迁案件集中暴发的苗头,启动集中监督检查机制;针对各地区工作认识程度偏差、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及时启动讲评和通报制度。通过这些机制的有力实施,真正调动起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适时出台政策规定和指导协调措施。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及时摸透、吃准当前全省征地拆迁工作的现状,适时出台指导协调工作政策措施。如,今年11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再次就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国土、建设、农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编印了《纠风工作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征地拆迁卷)》,收录了当前常用的7部法律法规、19个从中央到地方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下发至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参考学习。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组织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小组,从程序检查入手,在全省不间断、不定期地对拆迁实施全过程督查,重点督查是否公开征地拆迁计划,是否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公开被拆迁户补偿面积和金额,是否做好评估解释工作,是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等,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拆迁户数、人数、面积认定工作督查。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由拆迁地的地方政府组织,纠风、国土、建设、农业、党委的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安、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采取逐户审核的方式,凡是申报的所有拆迁对象,根据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逐户逐人核对,确保通过有效的督查活动,将党和政府给群众的合理合法征地拆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在征地拆迁中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分配中的督查。由联席会议研究,各级地方政府组织,纠风部门督办,一方面,通过现场检查、案卷查阅、资料核实及费用审计,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找拆迁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拆迁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做好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联合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费用的拨付和管理进行审核,对补偿项目和资金流向进行审计,对拆迁补偿每一笔资金流向和发生的每一笔拆迁费用进行层层把关和审核,看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拖欠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同时,建立拆迁补偿安置错漏责任追究制,对群众投诉多、违规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拆迁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违规征地征迁问题的发生。
强化大案要案查处
铁腕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征地拆迁领域的大案要案往往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能否及时、扎实、有效地查处此类案件,是能否获得民心、赢得支持、推动工作的试金石。对于此类案件,省纪委、监察厅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坐镇,对重要问题亲自把关,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及时把握办案的方向和进度;具体办案人员明确任务和分工,部署周密,进展有序,保证处理到位。
集中查办典型性案件。去年8月至10月,今年7月至10月,河南省集中开展了两次拉网式排查,查处一批征地拆迁领域中的案件,重点查处了强行征地、暴力拆迁等滥用公权、侵害民利的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这两次集中整治的结果已经进行了内部通报,并进行了及时问责。
切实查办日常督查和群众举报的案件。对于群众举报案件,河南省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把失地失房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放在心上,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豫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