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佛坪县“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8月份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陕西省佛坪县坚持把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强揽工程、强拉强运、封门堵路、恶意阻工等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以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秩序、企业生产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从严查处了一批损害工程建设环境的案件。截止目前,共查处工程建设方面违法违纪案件6件,其中,县纪委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失职渎职案2件(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县检察院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件2件(均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县公安局查办阻工治安案件2件,治安拘留7人,治安罚款3人,疏导化解阻工事件6起,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县营造了和谐顺畅的工程建设环境。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8月29日,该县召开了全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市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市委书记张会民及市纪委监察局等市上领导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该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监察局、县信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了工作重点,夯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各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再安排,全县上下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按照该县专项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县委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投诉举报线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取发布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项目单位座谈会等形式,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镇、村组、项目施工企业、业主单位、施工现场进行走访,面对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表明县委、县政府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引导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广泛摸排线索,从严从快打击。各镇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认真开展对本辖区内扰乱工程建设环境的人和事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参与、组织、策划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县公安局召开了科所队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签订了责任书,夯实了工作责任。实行公安派出所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和所长负责制,组织民警深入工地及其周边,围绕施工安全、用爆安全、用工安全等领域,认真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各类隐患,通过排查消除了部分隐患,未发现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县水利局严格采砂管理。认真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建立河道采砂违规累计追究制,对县境内河道禁采期非法采砂的砂霸进行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的发生;县交通局对全县开设的平交道口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建立了管理汇总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县纪委从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抽调8名干部组成2个督导检查组,利用10天时间,深入全县8个镇、33个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征集线索,发放《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调查问卷》200余份,同时对2011年以来的在建工程项目逐个排查,认真填写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摸底排查表》,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强行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等违法线索,逐一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客观详实的一手资料。
坚持边治边建,巩固治理成果。在依法依纪严厉打击的同时,注重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了镇、村和工程建设项目部“三位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协助镇、村调处群众与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存在的土地、道路等纠纷136起,及时化解了矛盾,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组织力量对全县工程材料、运输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后,根据市场基准价并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工程材料、运输市场价格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有效遏制了运输市场价格虚高和强拉抢运问题的发生,实现了企业和当地群众的共建共享。(佛坪县纪委 代卫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