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检察院“四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些年检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除了犯罪分子自身原因之外,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其配偶的不廉洁、不自律有关……”日前,在全县领导干部配偶培训班上,江西赣县检察院检察长方立春为该县13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作了“当好廉内助,营造幸福和谐温馨廉洁的家庭”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近年来,江西赣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以警示预防、项目预防、个案预防、办案预防为支撑的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警示预防。人的行为是由人的思想来控制,所有的职务犯罪都是从思想腐败开始。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能够增强人的控制能力,使人不想犯。江西赣县检察院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这一平台,针对不同的受教育对象,在做好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增强针对性和震憾力的基础上,采取“参观一次图片展、观看一部专题片、听取一堂法制课、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回访考察”的“五个一”模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现了警示预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90余次,院主要领导先后在乡镇、单位和相关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30余场,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
加强项目预防。制定《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四化”建设100个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形成了院领导带队、各部门分工联系、预防部门统筹协调、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格局。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矗立大型预防宣传广告牌,悬挂警示教育展板,发放预防宣传手册,营造重点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氛围。建立预防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联席会,通报对项目跟踪预防中发现的问题,交流预防经验;建立预防咨询机制,向项目建设单位发放预防联系卡,随时提供专业的预防咨询,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提出预防建议;建立预测预警制度,会同监察、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认真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阶段性备案材料,发现有行贿受贿行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取消其投标资格,防患于未然。经常深入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协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预防措施,把好工程招投标关、设计变更关、资金拨付关、工程验收关。今年以来,共参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监督36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269次,发出检察建议43件,召开法制座谈会46次,上法制课38场,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加强个案预防。推行办案、预防“一岗双责”制,结合办案及时开展预防工作,教育犯罪嫌疑人写出一份悔过书,与发案单位共同召开一次发案原因剖析会,到发案单位上一堂法制课,向发案单位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去发案单位作一次回访考察。通过预防调查,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帮助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共开展预防调查45次、个案预防18件,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在查办一起涉案人数10人、涉案金额140余万元的村干部贪污案件中,该院针对发案特点,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了加强对重点项目、经济活跃乡镇村干部监督管理的五点检察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报告》。
加强办案预防。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预防职务犯罪是目的,多办案是为了少发案”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窝案、串案,达到了惩一儆百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20人,涉及家电下乡、征地拆迁、农业保险、国土资源、资金管理等多个领域,查办科级干部8人,大案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立案人数、查办科级干部人数、办案领域创造了该院年度办案新记录。为扩大办案效果,该院还及时建议发案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让他们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受到教育,形成了强大的威慑效应,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赖人忠 钟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