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十抓”促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十提高”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从抓学习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公开承诺、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财务资金的监管、案件查办和效能督查、矛盾纠纷的排查、镇村便民服务和干部包组联户工作、培植典型看点展示亮点、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兑现等十个方面入手,不断探索工作的方式方法,力促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提质量、出水平。
抓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搞好基层纪检工作,就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因此,紫阳县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民诉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日常学习和培训重要内容,同时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的督促检查,按照计划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组织学习,要求纪检干部重点在掌握基本观点和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抓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提高各项制度的落实力。重点督促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干部任前廉政法规制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13项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破坏制度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抓公开承诺,提高公开承诺的兑现率。首先从镇一级抓起,重点抓党委政府向全镇人民的承诺事项,另一方面抓党政机关干部对工作的承诺事项。其次是抓村一级的承诺。同时,进一步抓承诺的规范性,力争承诺不走过场,确保承诺的事项落到实处。
抓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提高党务、政务的知晓率。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重点抓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明确了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严肃公开纪律。
抓财务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基层财政资金的监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督促全力实施“双签双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抓案件查办和效能督查,提高干部的效能和作风转变。搞好案件查办和效能督查工作,真督实查、敢于碰硬是根本。在查办和督查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同时要善于借力,向相关职能部门借力,向新闻媒体借力,形成合力,做好案件查办和效能督查工作,不断提高干部效能,转变干部作风。
抓矛盾纠纷的排查,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重点要求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地区。把摸排工作的重点放在村民的矛盾纠纷上,特别突出对婚姻及产权、宅基、民间经济和债务纠纷等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排查。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涉法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依法保护群众的利益,耐心细致地疏导群众情绪,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现象。三是突出重点问题。对人民群众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调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重点排查了农村征用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等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同时,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实行当月排查、当月调处、当月结案,要求重大疑难问题在指定的时间内调处完成,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
抓镇、村便民服务和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提高老百姓的满意率把机制制度创新作为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和完善了镇、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和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确保群众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办成一件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办事效率,使人民群众深切的感受到便民服务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抓典型、培植看点、展示亮点,提高纪检工作水平。要求基层领导干部紧围绕中心工作,把纪检工作融入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按照中、省、市、县纪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薄弱环节,盯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可能发生的腐败、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典型,抓重点,促进纪检工作上台阶,出水平。
抓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兑现,提高工作效率。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紫阳县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效能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对影响到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的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通过严明奖惩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效快速推进。(作者 黄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