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沿河县“五抓五强化”提升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今年以来,贵州省沿河自治县纪委坚持“五抓五强化”,全面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1-10月,该县共查处案件36件,党政纪处分(理)38人,挽回经济损失119.71万元。
抓教育引导,强化安全意识。该县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查办案件前,分别召开案件负责人会议、调查人员会议和相关人员会议,特别强调办案及安全纪律,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惩处与保护并重、突破与安全并重”的执纪办案理念。
抓审核把关,强化办案程序。该县坚持从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入手,紧紧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及时收集、调取有关的证据,以固定和完善案件的证据体系。做到案件调查工作程序合法,相关手续及时办理,保证案件规范实施,坚决纠正和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实行“四查四要”(查案件检查措施使用是否合理,要求办案人员要遵守程序;查被调查对象的情绪表现,要求办案人员要注意谈话方式、方法;查涉案款物保管是否妥善,要求办案人员要按时移送;查案情是否涉密,要求办案人员要保守秘密)。
抓科学统筹,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办案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常委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明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案件的安全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大案要案查办期间,决策层面上,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时刻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分管领导坐阵指挥,参与调查取证;在执行层面上,明确分管领导担任调查组组长,亲自承担谈话工作,精心制作谈话方案,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确定一名常委直接负责陪护组和后勤保障工作;在监督层面上,实行班子成员夜间轮流值班巡查制度,对集中突破案件、被查对象情绪波动等关键时段的陪护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对陪护不力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撤换。二是陪护人员管理突出专业化。加强对陪护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化管理,从平时工作责任心强、耐心细致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抽调一部分人员,组建了专门办案和陪护人才库,集中开展培训,严明安全防范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并签定责任状,实行严格管理,一旦办案需要,即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参加办案陪护。同时,执行陪护和调查工作日志制度和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明确各自责任,确保被查对象的人身安全。
抓纪律约束,强化制度保障。一是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在初查阶段由主管领导分别与案件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陪护人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实行安全防范预案制。严格实行“一案一预案”工作制度,从案件初查开始,每个案件都制定办案安全预案,对谈话、陪护、饮食、休息安排及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和对策。预案由分管案件检查的领导进行审查。
抓资源整合,强化查办力度。一是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该县出台了《关于相互移送违法违纪党员、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材料的规定》,整合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的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二是实行委局领导挂案和包片办案责任制。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常委包片办案制度》,每位纪委常委负责联系相关乡镇和部门,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办案中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构建全员办案工作格局。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室人员较少、办案力量较单薄这一问题,积极探索了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制,对在查办案件中表现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予以提拔重用。四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重大典型案件查办结束后,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典型案件通报、案件剖析等形式,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供稿 贵州省沿河县纪委陈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