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县:“网格化”管理推进“三违”整治
今年以来,河南省淮滨县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水平,遏制违法违规滥建乱占行为,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三违”整治。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区域明确、责任细化、监督到位、奖罚分明的网格化目标管理体系,政府授权所有责任单位都动起来,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整个县城规划区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常规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真正营造特色鲜明、环境优良、管理有序的城市新形象,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为领导,组织、领导、协调各个责任区内的管理和拆除违章建设工作,各责任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负责。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违法项目集中审查制度,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凡是经过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确定属于严重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要限期拆除,不能按期拆除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责任。
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网格化。根据责任单位的属地、管理权限及有关执法职能、职责,把县城规划区分成六大格,每格明确一个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再把责任人分到网内,形成网格化。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全覆盖”要求,将责任区再进行网格化划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区域。县委、政府督查室和整治“三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定期、不定期督查,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此开展专项督导和目标、责任落实考评,制定详细的督查制度,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集中督导,强力推进。
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各责任单位负责本责任区内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对违法建设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要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拆除责任区内各类新建违法建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过县政府授权,各责任单位有权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执法,拆除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物。县公安局要依法维持拆违现场秩序,妥善处理拆违工作中各类突发性事件;县电力、城市供水等单位也要给予积极配合,不得给违法建设通电、通水;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应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在责任单位组织下积极参与拆除本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物。对每一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拆除责任区内违法新建建筑物。每半年和年终根据管理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对各责任区和网格进行排序,并开展模范责任区和模范网格评选活动。年终对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开展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对模范责任区和网格、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配合不力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实行责任人对辖区违法建设“无限责任制”。即辖区内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其任期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负无限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在责任区网格内所确定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及时将本责任区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情况,书面报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拆除工作由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以本责任区工作人员为主,职能部门无条件配合。各直接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日常性巡查,确保辖区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凡任期内对本责任区内违法建设制止或拆除不力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追究责任。
强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在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过程中,住建、行政执法、国土、乡镇、工商、税务、公安、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在验证、违法建设认定、调阅资料、维持秩序、暂扣证照、停电、停水等积极配合,力争使全县查处违法建设“预防 、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行轨道。
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及各责任单位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做到件件必查,一追到底。县住建、国土职能部门随时把各责任区的违法建设情况,向县整治“三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以便领导小组掌握全面工作情况。(淮滨纪委 黄恩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