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创新陪护(审)机制 构建特别陪护新模式
近年来,湖南嘉禾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在案件查办的职能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构建富有特色的陪护(审)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县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2010年以来,全县共查办案件148件,其中大案要案3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人。协助上级机关查办重大案件10件,件件达到预期效果。所有查办案件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查办工作一直名列全市前茅。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从实际需要出发,对陪护(审)机制进行科学化设计
办案陪护是查办案件工作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机制,是保障办案安全、文明,促进办案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重要方法。但是,当前的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仅直接面临办案工作任务重、要求严、安全风险系数高、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而且,还普遍面临办案陪护队伍组建难、教育难、管理难、使用效力低的困惑。嘉禾县纪检监察机关为了适应办案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大胆提出了陪护(审)机制的创新思路,并围绕这一思路展开系统而科学的谋划设计。
一是确立框架,提出创新陪护(审)机制的基本内涵。陪护(审)机制的创新内涵可以概括为:陪护 陪审。一方面,陪护人员坚持和强化陪护职能,把办案安全防范作为“底线”;另一方面,陪护人员兼有突审职能,在做好陪护的前提上,协助做好突审工作,负责配合办案人员开展谈话、审问。同时,随时掌握办案对象的思想动态,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及时向办案人员反馈各种信息。这种陪护(审)新机制最明显的特征是:实现了陪护人员职能职责上的增量和升级。其优势表现为:有利于优化办案结构,使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在专业知识、社会经验、个性差异等方面得到互补。有利于优化办案过程,通过对流程和节奏的调整,始终保持高效、严谨、适合的办案氛围。有利于优化办案技巧,做到松紧适宜、张驰有度。
二是拓宽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首先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初稿和实施预案,内容包括工作体制、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纪律要求、权利和义务、保障措施等等。县纪委多次组织专题调研,主动向社会各界收集意见和建议,对文件和预案进行反复讨论完善。在此基础上,将文件和预案送交纪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项审议。县委、县政府对陪护(审)机制的创新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认为这是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不仅审议通过了文件和预案,还就文件和预案中涉及的人、财、物、场地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困难给以及时解决。随即,《嘉禾县办案特邀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陪护(审)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正式出台。
三是提升平台,向市纪委申报立项。陪护(审)机制创新工作得到了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关心和指导。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到嘉禾进行现场调研。根据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创新活动的部署,该县将陪护(审)机制进行系统整理,提供了基本思路、具体做法、主要创新点、可行性分析、推广价值等内容要素,整体上形成了一个特色创新项目,进行申报。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审核,同意立项,为陪护(审)机制创新和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以建章立制保障,对陪护(审)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
陪护(审)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着力点在于“从严立规、从严管人、从严追责”,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把队伍管理到位。
一是人才储备到位。根据中纪委有关文件规定:陪护人员应当从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挑选,也可从有关国家机构选派。嘉禾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对全县各乡镇、机关和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对适宜担任陪护(审)工作任务的优秀人才进行摸底,并采用数据化的方式进行登记建档,形成了专门的“人才库”。同时,根据统一选配范围、统一选配标准、统一选配数量、统一培训规范等要求,实行动态管理,保持数量和结构上的总体平衡。
二是骨干选配到位。按照“统一管理、统分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从“人才库”中进行重点考察,优选28名骨干作为首批特邀陪护(审)员。这28名特邀陪护(审)员,有相当部分从事陪护工作多年,而且具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熟练、社会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纪律作风严谨等优点,是一支信得过、拉得出、顶得上的优秀队伍。如县水利局的唐某,从事陪护工作长达10余年,协助查办案件多达200余起。县油榨滩水泵管理站李某,在协助办理一起案件时,查办对象从二楼突然跳窗,李某见状不假思索,追着也从窗口跳下,及时把对象追回,其勇气和精神当场感化查办对象。
三是全面培训到位。采取座谈、考察、集中授课等方式对陪护(审)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廉政教育和陪护(审)业务。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为平台,坚持廉政教育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学习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考察廉政教育基地。还组织了医疗急救常识、谈话方法和技巧、查办案件基本业务的训练。
四是日常管理到位。要求自办、领办案件的主办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陪护(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主要对陪护(审)人员查办案件过程中的思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掌握,对其履职态度、能力、水平进行帮助和指导。要求干部室会同案件管理室对办案陪护(审)人员进行绩效和责任管理,并将结果纳入对派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时,要求陪护(审)人员认真撰写个人思想和工作小结,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存入本人档案。
三、用办案结果检验,对陪护(审)工作推行绩效化考评
陪护(审)机制既注重过程,更注重结果和实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绩效评价机制,包括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评先评优和激励约束机制、福利待遇保障机制、提拨使用机制等。这些机制与绩效考评挂钩,使陪护(审)机制得到真正落实,在案件查办工作中产生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办案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陪护(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控意识,善于观察被调查对象的身体状况、情绪变化、思想动态等各个方面的细节,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应对突发情况,切实保障了办案安全。自2010年来,全县100余起案件查办达到100%安全,有数起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2010年查办电力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案时,查办对象在被“两规”的第5天后,思想情绪极度反常。陪护(审)人员中有几名电站职工,发现查办对象盯着墙上的开关。出于一种职业敏感,陪护(审)人员马上意识查办对象可能有用电自杀的意图,当场采取了关电措施,并对查办对象进行了长时间的劝导,使其放弃了轻生念头。2011年查办县疾控中心贪污案,查办对象被“两规”后,心里压力巨大,想一死了之,陪护(审)员千方百计进行防范。此后查办对象要求到医院看病,陪护(审)员一直陪同,边细心照顾,边给予心理疏导,使查办对象感受到温暖,向其敞开心扉,交待了违法事实。事后,该查办对象在个人交代材料中写到:“感谢陪护员这些天照顾,如果不是她,就没有交待问题和活下来的勇气”。
二是办案突破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办案突破是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中实现的过程。陪护人员参与到陪审环节中,强化了突审的力度和进度。同时,陪护(审)人员与对象适当交流,容易拉近距离,取得信任,从而掌握对象的思想动态,对于案件成功突破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2011年嘉禾县纪委协助市纪委办理陈某受贿案。陈某已“两指”80多天,拒不开口。而且,陈某身份特殊,本身从事了多年的案件查办工作,具备很强的反调查能力,突审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正是采取与陪护(审)人员联合出击、逐步突破的方式才最终取得效果的。在过程中,陈某把陪护(审)人员视作薄弱环节,施尽各种手段,时硬时软、时骂时哭。但他没料到嘉禾陪护(审)机制磨练出来的办案人员,不仅精神意志堪称一流,而且工作的水平、谋略和技巧非同一般。最后,案件顺利办结,陈某被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陪护(审)队伍与办案人员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在案件查办中,有效的机制使两者融为了有效的整体。无论是案件突破还是案卷的整理,陪护(审)人员都可以承担,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压力,让办案人员能全面把握大局,保证了办案质量。2012年3月查处县运管所违纪案时,同时被立案并“两规”的有4人,而县纪委专案组的人员加上协管案件的常委也不过3、4人,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专案组迅速调配了26名特邀陪护(审)员参与,协助开展陪审、调查、取证等工作。该案从立案到移送审理,总共只用了70天。
四是人民群众反腐斗争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陪护(审)员人数多、视角广、信息灵,对社会各个层次、各个岗位、不同领域的违纪现象,一些领导不易发现、纪检机关也难于掌握,往往这些陪护(审)员能够了解掌握。来源广泛的陪护(审)员队伍,加上他们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联系,起到了“线索源”的作用。嘉禾县查办的县煤征办系列贪污案,该案线索就是特邀陪护(审)员的司机朋友,在从事煤炭运输时发现的。陪护(审)员及时提供信息,并由司机朋友有意识地收集了一些证据。最终,一个涉案人员达9人、违纪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重大案件浮出水面,并得到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