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做好“四个加法” 建立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立足教育引导,着眼超前防范,推进制度创新,通过做好“四个加法”,建立健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农村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一)唱响“红色培训”品牌,加强基层干部党性教育。该市用足用活红色文化资源,巧学巧用井冈山精神,开展“红色培训”689场次,培训52000人。培育出红色故事会、互动课堂、革命后代真情告白、走红军挑粮小道等新品牌,丰富了党性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的效果。着力打造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营造良好的崇廉敬廉氛围。
(二)深入学习两个《规定》,增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编印《学习读本》、发放宣传挂图、举办培训班、开展巡回宣讲、进行廉政测试等方式,让基层干部熟知两个《规定》。利用自制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科级干部腐败警示录》和《警钟长鸣——“村官”腐败警示录》,对基层党员干部全方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建立健全了基层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实行基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力度。2011年以来,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8209人次,开展乡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957人,对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535人次。
二、“制度科技”: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2010年以来,该市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全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推行 “村财乡代理”,在214个乡镇设立了村级会计核算中心,2517个行政村财务全部纳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积极探索“组帐乡(镇)代理”,规范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完善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建立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交易程序,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二)全面清产核资,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力度。2012年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农村“三资”清查不彻底、家底不清等问题,在全市再次部署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工作,从6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全面彻底清查核实家底,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对集体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台帐,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制度,通过发放产权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为“三资”管理运行网络化打好基础。
(三)引入科技手段,提高农村“三资”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全面清产资的基础上,采取试点推行、示范带动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软件,实行县、乡、村三级网络监管,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公开服务”:推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一)注重 “两个延伸”,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2年,该市按照“两个延伸、四个结合”工作思路,拓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度和广度,从县委本级向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单位、村一级延伸,向重要岗位延伸,实现协调联动。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政务村务公开、惩防体系建设、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建设、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结合,拓宽了工作内涵。
(二)深化“三务”公开,让权力运行接受群众监督。该市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依法公开什么。下发了《吉安市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在全市建立15个市级党务公开联系点,59个县级联系点。逐步在全市乡镇推行党务政务听证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决策过程中,邀请各方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提高了乡镇决策的科学性。村务公开变“干部定题”为“群众点题”,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三)打造便民服务超市,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围绕“服务公开”两大主题,以乡镇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提升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的水平。以吉州区禾埠乡和兴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两种模式”为参考样本,新建或者改建,打造全市统一的“行政便民服务超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制度,大多数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建立乡镇党务、政务、便民服务公开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深入开展“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帮民活动,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开展了检查,努力将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便民服务第一窗口、经济发展第一战线、三务公开第一平台”。
四、“民主监督”: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
(一)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在全市积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由5-7人组成,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村级民主决策、村务、财务公开、三资管理、项目建设、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村民代表通报情况。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设定监督工作内容,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延伸。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党委和政府总体工作规划,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基层,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量化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建立直查快办机制,畅通民意渠道。该市把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近三年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逐一排查,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骗取征地补偿款、侵占涉农补贴资金等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办法;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展“市长•市民”面对面活动;完善了市长直通电话、市长信箱、市长手机、民声通道、网上举报等平台建设和办理制度,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据江西省吉安市纪委信息)





































